[問題] 捷運三鶯線由皮包公司主導得標團隊?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6 19:51:39
截自段委員FB
肇源陳老闆另一位公子陳伯豪,到現在還是安薩爾多承攬環狀線工程專案總監的特助,負
責和台北市捷運局「溝通」。
趙紹廉出身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當過綜合規劃處處長,和肇源陳老闆是舊識。
這次趙紹廉局長主持捷運三鶯 的標案,得標的是包括安薩爾多在內的廠商團隊。
安薩爾多得標之後,肇源公司不但一定是號誌工程的分包廠商;先前提到的肇源小老闆陳
伯豪,甚至就是三鶯線得標團隊的企劃案「計劃主持人」。
肇源公司有一個幹部叫顏熏佐;顏熏佐的父親叫顏啟仁。
這位顏啟仁不但剛剛好是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的總工程司;竟然也剛剛好是三鶯線的評審委
員!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6 19:52:00
不是說捷運工程不會再由皮包公司主持嗎?http://goo.gl/vGcB78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6-06-16 20:21:00
捷運板成了段宜康fb XD? 一個小小下包商要怎麼主導工程原po怎麼不來分析一下?國內捷運號誌安裝大多都是您說的這家肇源承攬,但把整個系統推給一家安裝商還滿屌的 XD
作者: prock901 (遊戲次世代)   2016-06-16 20:25:00
對耶~真是個好問題~這個皮包公司怎麼這麽厲害可以主導這整個工程, 厲害到小老闆從自家特助可以晉身為國際標統包工程的計畫經理。超強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6-06-16 20:28:00
樓上有掛!?如果這人很弱根本只是來混就快爆掛阿!!!!!!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37:00
投標須知規定,計劃經理為A級人員,需至少擔任機電計劃正副主管6年以上經歷
作者: prock901 (遊戲次世代)   2016-06-16 20:40:00
強或弱這個不好說。但,以履歷來看,沒有主導過重大捷運工程的經歷卻可以得到業主的青睞,的確是強。http://i.imgur.com/wXMSBZ9.jpg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40:00
這位特助的經歷自99-105好像前後剛好但是他是環狀線的經歷,剛好這個案子至今連車子的影子都沒看到知道內情的人就知,環線的機電細設進度嚴重落後,都感謝中華工程的土建工程工期展延了608天,現在軌床移交A公司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6-06-16 20:46:00
俗話說有關係就沒關係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46:00
的里程碑又落後將近300天,讓A公司賺到,不僅可以搭便車展延,將來還可以向市政府求償所以這家公司ㄧ定有什麼特異功能,可以在台灣打遍天下無敵手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6-16 20:51:00
現在環狀線土建進度最慢的不是中華工程管區的吧....??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54:00
但是看履歷6年,卻是總監的特助,唉!又多一條與投標須知不符的違規事證投標須知規定需為擔任計劃的正、副主管不是正、副主管的特助?
作者: cutec (sasaki)   2016-06-16 20:57:00
聽說環狀線的系統整合就是肇源負責的,會不會變成是第二個機場捷運就等著看嘍~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0:58:00
照新北的邏輯,董事長的特助=副董事長?如果朱市長就是要選A廠商,當初就不用這麼大費周章,以統包的程序招標了!直接找A廠商議價就好了,搞不好還可以多省點預算,起碼多減個5000萬!用在新北的學童營養午餐,還會被感謝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1:46:00
我對採購法沒那麼清楚,想順便問一下。發現評選作業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應依本法規定不予開標決摽。其涉及違法失職行為者,應依相關規定懲處這邊的人員有包含評審委員嗎?"假設"前幾週碰巧有人買版面,硬是說一些有的沒的。然後評選委員開標前印出來發給其他委員看.這個案例該如何處置?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應該還好吧?"萬一"真的有這種委員怎麼辦?
作者: prock901 (遊戲次世代)   2016-06-16 22:06:00
機場捷運的號誌安裝也是肇源嗎?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10:00
https://goo.gl/YiJzzp 應該是從他們自己的介紹再看看本文的標題,太有趣了.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5:00
除非評委有清楚的對價關係不法,否則是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6-16 22:16:00
還好吧…就像軌道施工台灣就永遠那1,2家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7:00
無法針對他們的評選結論,說涉及不法的重點就在不法的對價關係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18:00
所以台灣容忍度真高. 低階公務員變成廠商副總,兒子參與標案然後自己評這種事都可以習以為常.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19:00
民法,兒子與父親各為獨立所以,A廠商就有知未來,並預為聘用的特異功能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1:00
那假設"有委員"印報紙然後推銷他自己的想法也可以囉?代表他認真準備,比看技術還認真,而且委員各自獨立對吧?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22:00
當年拿到環線的決標價,與B廠商只差1100萬,這種可能性那麼低的都讓他遇上了!散發文件的行為不行,但是,他可以在詢答廠商時用他的心證影響其他評審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6:00
那違反會怎樣? 捷運志工+1?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26:00
讓他矚意的廠商,或得加分的效應其他評選委員,可以公開制止但是大部分的評選委員,都是看業主的風向球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29:00
會發一張壞寶寶貼紙給他嗎?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30:00
不會想得罪人,畢竟出席會不過3000或4000當然以上那些行為,也僅是「疑似」並無違法,還是老話,不法ㄧ定要有對價否則無法成案的
作者: sky2001 (自由的意義)   2016-06-16 22:33:00
中鼎/神通都沒有系統整合能力 一家高級水電商會??上面有人說肇源作系統整合 這是此話當真還是道聽塗說?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6 22:37:00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條本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2:38:00
樓上的有那麼嚴重嗎?這裡是台灣耶~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6 22:39:00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條本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6 22:54:00
這個好像只是規則,並不是法律何況,規則的落實,還是看主辦機關要能撤消機關的決標公告或簽約,只有在機關違反採購法,查有實證,由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定,才有法律的強制力
作者: atr753951 (atr753951)   2016-06-16 23:13:00
所以得驗DNA了是嗎?會不會有案外案,變成韓劇之類的.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6 23:34:00
沒有罰則的規則但這些評委在廣義上全算是公務員,應依採購法上的迴避處理
作者: danielchen   2016-06-17 09:55:00
以後車上會有PRADA或是LV的皮革裝飾嗎?
作者: michael54   2016-06-17 12:51:00
不要鬧了,採購法都有規定,有心人要搞爛三鶯線!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6-17 13:04:00
您講完全正確,但有心人是那些掌握權利的機關而絕對不是這群犬吠火車的鄉民!
作者: prock901 (遊戲次世代)   2016-06-17 13:34:00
真的。一切不合情,不合理,也不是常理可以理解的合法解釋, 如果沒有鄉民的正義討論, 我們還真不知道這其中的險惡齷齪~~唉,這樣的人謀不臧,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沒有大廠願意來台灣投標了~
作者: hayachj (mami)   2016-06-17 16:16:00
綸綸心有所屬的大廠還是會投的,以後新北乾脆全採限制性招標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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