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y/realtime/20180802/1403067
紐約市警察局(NYPD)宣布,未來在地鐵等大眾運輸系統逃票的民眾,除非被發現犯下搶
劫、謀殺、襲擊等重罪,否則不再逮捕處理。
《紐約每日新聞》報導,紐約警方每年攔下約7.5萬名逃票民眾,其中約5.5萬人會收到傳
票,意味著之後要到法院報到;另外2萬人,則因若干原因遭到警方逮捕。包括未能提供
身分證明、違法攜帶槍械等;此外,如果有犯罪前科、或正在假釋的民眾,逃票被抓到也
會被逮捕。
紐約市警方表示,本週三起符合上述條件者,將一律改為向他們開出法院傳票,並由一位
警方帶領他們到法院處理相關程序。比起動輒6至8小時的逮捕程序,新做法讓警方較快返
回工作崗位,避免浪費警力,「新作法確保更多警察投入,包含在地鐵閘口等的巡邏作業
,以降低犯罪率。」
多年來,倡議團體主張警方不應逮捕輕微犯罪,像在公共場所小便、喝酒等。紐約市警方
近年也「從善如流」,隨地小便、當眾喝酒已從發傳票降級為開罰單,吸食大麻也從逮捕
降級為僅發出刑事傳票。(林孝儒/綜合外電報導)
逃票還要收傳票o'_'o 不過他們是用普通法系不是像咱們中華民國用大陸法系
所以司法的流程與我們也不一樣
另外紐約地鐵似乎逃票問題頗嚴重,所以分隔非收費區與收費區的欄杆都是全高式
有些閘門還是全高轉門式的(類似動物園出口的旋轉門)
咱們捷運的欄杆只要到腰部,也不見有人跨欄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