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他比我們普通人多死一次(代貼原po回應)

作者: alice910265 (Alice玲子)   2016-06-28 19:52:20
(原文及回文恕刪)
我是原作者,鄒小櫻,一個在大陸的……姑且說是音樂行業的工作者吧。
在大陸另外一個網站「知乎」上,今早也有一位聽友對我留言:「我覺得比
起林夕的詞,陳信宏的更能感動到我。《如煙》裡的『有沒有那麼一滴眼淚
能洗掉後悔』《倔強》裡的『我和我最後的倔強』、《純真》裡的『月亮繞
地球地球繞著太陽走』。臺灣樂壇和香港樂壇風格不同,完全沒有可比性。
答主卻說什麼要接近林夕黃偉文周耀輝,簡直是不可忍受。」和Yshing1206
表述的,有點類似。
我試圖把Yshing1206提到的內容,拆分為三個點:
1.五月天(放之四海皆準,可指代所有音樂人)的音樂不需要比較。
2.請慎用模仿這個詞。
3.把阿信的詞作和林夕相比,不是一個客觀的對比(要比就比台灣語境下的
寫作),且林夕本人就是封神?這個標準,我不接受。
於是得出結論,我對五月天缺乏尊重。
可以一層層來回應下:
1.只要你的作品被創作出來後,它就和你無關了。更極端的情況,它被曲解乃
至誤解,都和創作者無關,作品本身因此擁有了獨立的生命和人格。這是我
進行文藝批評時候的基點。且任何一個人對文藝作品發表意見,他均是出於
 自己的價值觀及認知體系去的。舉一個例子,七八年前吧,曾經採訪過陳樂
 融老師,聊起《瀟灑走一回》,陳樂融還特別提醒我說,這首歌根本不是你
 們所說的「改革開放」,你們不要再把什麼下海之類的說成是瀟灑走一回了。
 最後的成文,我原封不動地把陳樂融的話照搬,但我還是在結尾說了類似前
 面的話。我說,這個誤讀,是帶有時代特色的。我尊重原創者,但發生過的
 事情,就是歷史(然後陳樂融老師對稿子很不滿意於是還發郵件噴了……)
 。所以,一個創作的作品,是否會進行比較,這是無法被左右的。
2.關於模仿,實際上,王菲的《寒武紀》和《一千個世紀》特別像,但阿信在
這首歌裡面,寫得比林夕好。可能是我用模仿這個詞很輕率,我用「很像」
、「類似」或許會更好。但我想說,究竟有沒有模仿,這些事情,只有當事
 人知道。比如張亞東老師打死也不會承認他是模仿Blur的,唐朝也打死不會
 承認他模仿Rush,可當時候有,創作者對你敞開心扉時,會告訴你他們的小
 秘密,確實是在模仿。比如Beyond就曾經直接拿Oasis的和弦模仿過一首歌,
而且這首歌還紅到不行……當然,我確實應該慎用這個詞。
對了,阿信寫的《純真》,和伍佰老師的《挪威的森林》……我也覺得也是
特別有意思。
3.關於和林夕的比較。雖然我是粵語成長語境,但實際上我的中文體系建立,
都來自於國語歌。在我心目中,我認為阿信的詞,確實是一等一的高手,但
跳脫我的歌迷身份,對於大眾來說,普遍公認的神壇級詞人,的確是林夕、
 黃偉文、鄭國江、黃霑、周耀輝,當然還有李格弟、陳樂融、武雄、鐘永豐
 (我是客家人),而李宗盛、羅大佑、陳昇,他們更多的是作為
 singer songwriter存在,但確實也不妨礙他們的詞的水平之高。但我們對
 於一個詞人的判斷標準,通常在於其產量、穩定性、適配性,林夕所以超神
 ,在於他可以服務王菲,同樣可以服務楊千嬅、陳奕迅,他能夠賦予歌手性
 格。當然,阿信也可以做到,我覺得《聽不到》算是梁靜茹轉型之作,他通
 過這首歌,提綱挈領地把《戀愛的力量》新歌加精選立了起來,並在這首歌
 裡面,完成了梁靜茹的A&R。所以我的表達,用脫水之後的翻譯來說,應該
 是:阿信一直是我們心目中的神一般的作詞人。而現在,他足以和林夕等人
 一起並列。
 至於「很林夕」的說法,林夕的作品在十年前就開始寫禪味,寫佛偈,寫一
 絲不掛,寫電光火石,等等。在此之前,阿信是不會用「菩提」這種物象的
 。我指的是,這個意思。
所以,如果說覺得我有一點自以為是——這個我認了,但如果說我對他們不夠
尊重,這個倒有點……對我有一點印象的讀者,都會知道我是,怎麼說呢……
為了「五月是不是搖滾樂隊」這個其實蠻……的問題,和別人鬧個你死我活的。
沒有帳號,不知道怎麼回應,請Alice代為轉貼。
作者: huyyt123 (晚安‧阿御)   2016-06-28 19:57:00
推小櫻的回應,從這樣的角度去看一個作品感覺很不同
作者: tzuchun0214 (沙發馬鈴薯)   2016-06-28 20:04:00
推交流跟回應! 但就事論事,從原筆者的文章是可以感受到對五月天的喜愛的喔,但不尊重之感是言語上給人的感覺,文字沒有表情,所以更容易被多方解讀,但用其他的議題去解釋有點怪,即便今天喜歡或不喜歡五月天,面對不一樣的事都會有褒有貶。當然這是題外話,只是想說愛不等於尊重;批評也不一定不尊重喔有沒有所謂的模仿或是致敬,如原筆者所言自在人心,但因為網路是公開的討論版面自然會有不同的解讀了覺得這樣的分享很棒,謝謝!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6-06-28 20:17:00
推~喜歡看這樣的討論
作者: huyyt123 (晚安‧阿御)   2016-06-28 20:20:00
再推tz大嗚嗚嗚
作者: lumandog (鱸鰻狗)   2016-06-28 20:23:00
推tz大
作者: ican605 (花開花謝 終有時)   2016-06-28 20:23:00
推tz大"愛不等於尊重;批評也不一定不尊重"
作者: sevenface   2016-06-28 20:24:00
作者: Yshing1206 (愛與和平)   2016-06-28 21:03:00
小瞇一下醒來,打開五版,發生大事,原作者回文了(哇)。謝謝原作者的回應與說明,本想回文,但怕佔版面引來白眼,容我就擠在推文裏加加減減言不及義,謝謝原作者的認真回應,也非常高興有這麽一個令我難忘的音樂經驗,這恐怕是我這輩子目前為止最音樂的時刻——和音樂人討論音樂XD也謝謝a大的居間奔波勞碌XD
作者: xmas1224kimo   2016-06-28 21:55:00
推 : )
作者: ashika (藍圈圈轉的頭好暈)   2016-06-28 22:41:00
推tz大,喜歡這樣的討論方式,也謝謝a大轉po這樣不同視點的聽後論,激發出更多想法 :)
作者: oLynno (琳)   2016-06-29 00:48:00
這樣隔海的交流也蠻好的
作者: pscutie (卡洛琳 [還記得...])   2016-06-29 08:59:00
或許因為大部份詞是自己唱嗎?覺得其他也寫超棒!洋蔥、SHERO、伯牙絶弦、黑暗騎士、証明。。。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6-06-29 10:58:00
推原作者回應也推tz大 覺得這樣的交流很棒:)
作者: spahouse (一切歸零....)   2016-06-29 12:25:00
推想法的交流!!
作者: rmpiu (YO大家好)   2016-06-29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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