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新生兒做DNA檢測就像死亡驗屍一樣 應該是很必要的程序~
一個人好好的怎麼會死? 總有個原因吧~
是生病? 自殺? 還是他殺?
到底人會死 是誰幹的? 總要查個一清二楚 才能下葬~
出生也是一樣~
一個人的出生 都搞不清楚是誰幹的~
我覺得戶口登記應該記錄為父不詳~
也就是說 這小孩是石頭裡蹦出來的~
今天女人靠著生理上的優勢 霸道不讓男人查~
這就跟不讓人驗屍的死者家屬一樣~
誰知道人是不是你毒死的?
你在那邊魯洨 說男人不信任你~
那驗屍的時候 你為啥不跟檢察官說 為啥檢察官不相信你?
所以 魯哥對隔壁的討論 感到莫名其妙~
魯哥建議 以後新生兒出生 都要強制做DNA檢測 才能開出生證明~
不然用民法上那種婚姻狀態之下所生之子女 推定為婚生子女~
這種不科學的判斷方式 只會讓有心人鑽法律漏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