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成吉思汗的轉讓?

作者: SODAECHO1 (NINOBUS)   2016-12-17 02:38:05
: 但最近因爲家裡經濟因素的問題變成需要半工半讀回到家都累了
: 所以沒辦法常常去
: 想說要轉讓會員給有需要的人
: 但剛剛問了一下當初幫我辦會籍的業務關於轉讓的事
: 他只跟我說你出示證明我就幫你辦
: 然後傳了
: 合約轉讓
: 1. 搬家遷移(搬離新台北市以外之證明)
: 2.重病(公立醫院有效證明無法繼續運動)
: 3.移民(我不知道要打什麼,證明就對了)
: 給我看
: 我說
: 可是我是因為家裡經濟因素上面都不是我的轉讓理由啊?
: 他說那你找其他方式用書面資料
: 請問這種情況之下真的不能轉讓了嗎......
↑我覺得爭議的問題點在這
從館長的直播友表示:你家境不好 也可以讓你轉 就是一個形式 一個流程
但原Po 當場就有說 是家裡經濟因素了
所以這部分 兩邊是哪邊說錯 ? 哪邊記錯 ?
原Po一開始就表示是經濟因素了 怎麼會事情發生到今天
館長直播回:經濟因素可以 (那這之前在吵什麼 = =?
這部分誰對誰錯 ? 誠心問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02:46:00
館長說的應該是第二次原原PO去問的時候第一次原原PO去問,業務說要證明之類聽完原原PO就直接跑去找消保官第二次見面,原原PO就直接用合約無效
作者: skymay0323 (may)   2016-12-17 02:48:00
看他第二篇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02:48:00
稍微聽一下館長直播,館長收到訊息時(第二次見面)問員工員工說對方直接用合約無效,怎麼幫他辦轉讓?反正就是一方直接找消保官,另外一方也不爽對方說合無效。然後我是覺得館長酸鄉民也很奇怪,大家就事論事討論講得很像鄉民在旁邊喊燒,大家也是根據他PO的在討論館長開直播也有網友回應討論啊。事情解決歸事情解決,講的大家不能討論?說到好處可以讚揚大家也會說,講到形象不好就開始酸PTT?合約有沒有問題不是有請律師就代表沒問題啊原原PO找消保官也是正常管道
作者: snksnk (莫再提)   2016-12-17 08:09:00
業主也是在保護自己,像館長說的一張卡全家用
作者: ianmoon (罪人)   2016-12-17 08:35:00
建工限制只能轉讓一次,但是不會問原因。館長也是輕輕帶
作者: GLBM (.)(.)   2016-12-17 08:56:00
收1000到2000還是一堆館黑出來說 轉讓為什麼要收錢
作者: jackhan (機車又壞了 靠)   2016-12-17 09:06:00
一開始找證明就好了,沒事聽信館黑鄉民把事情搞大,以為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09:32:00
你忘了第三次,原PO自己怕消保官不夠力,最後還是去搞了證明,這不就照合約走了?館方也沒必要用特例給她轉啊,重點在館長直播講經濟因素未來也可以轉(但目前合約裡沒有明載),那就是後續其他會員的權益了,跟林小姐已經無關
作者: xiouming (..)   2016-12-17 10:05:00
可以找里長開家境清寒證明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1:08:00
短暫經濟因素你去怎麼找證明?短暫沒錢的人很難開清寒證明,如果經濟因素不用證明就可以轉讓,第一次原原po問經濟因素轉讓就不用叫原原po隨便生個證明,想也知道業務叫他生證明,館長不用。根據原原po第一次問轉讓條件三個裡面根本沒有經濟因素,因為沒有,有人才建議原原po找消保官,這也館黑害的?找正常管道消費者活該不准?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1:49:00
重點就是找了消保官又沒堅持到底,她最後還是搞了原本不想去弄的證明出來啊,反正看到最後結論就是櫃檯跟你要證明,你就給證明,你不想給證明,鬧到館長出來,館長也一定會在影片裡答應你(成吉SOP),而本案去找的消保官還沒發生作用時,消費者就自己妥協去弄證明交差應付了,所以消保官被找來又中離XD,而館長為了這個開直播我想主要是針對網路館黑,並不是針對林小姐,要處理直接打給客戶就好啦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2:08:00
原原po的最終目的是轉讓合約或無效,無論哪一個對他都算贏,一開始員工給的轉讓條件就是沒有經濟因素。去找消保官也是消費者自保的方式之一啊,怎麼館長有法律顧問,消費者遇到合約問題不能找消保官?po出來就是網友討論,要檢討網友?那可以把館長留言的粉絲一個個拉出來檢驗檢討?沒對館長一番推崇高潮的通通被灌上館黑鍵盤,結果直播內留言的哪個不是鍵盤?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2:22:00
怪了,有人說不能找消保官嗎?轉彎轉去哪了?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2:28:00
不是都在檢討原原po沒事被館黑慫恿找什麼消保官,找消保官又不堅持立場硬抗到底?我想你不懂對消費者而言,只要達成目的就算贏好嗎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2:34:00
是啊,從不肯搞證明拖到還是搞證明都是贏,輸贏最重要我想館黑們失望的是沒有導出合約轉讓設門檻有違法吧至於原原po有沒有轉成應該不是重點,反正門檻也不高,她願意跨就一定能轉啊,弄張外縣市私人企業就職證明有什麼難的?只是這種結局不能滿足嗜血網友想看的法律大廝殺而已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01:00
他是經濟因素,跟工作因素不一樣,然後一開始轉讓條件三項裡面沒有經濟因素....,搞證明要看是經濟因素的證明還是三項裡面的證明,這我不清楚,但是是因為三項因素跟原原po的經濟因素不符合才找消保官吧我是不知道隨便弄一張外縣市的工作證明,是嘴巴說說就會生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03:00
那你再回去把原po的文章看清楚吧,都交代完了啊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03:00
出來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10:00
嘴巴說說就會生出來的話,幹嘛列在合約裡?門檻是設給你跨的,難道嘴巴說說消保官就會到你家門口按門鈴幫你跑腿嗎?做什麼事都要有代價跟時間成本啊,能不能就事論事不要太情緒化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13:00
"外縣市",關鍵字,如果他沒有外縣市怎麼隨便弄一張?他是弄工作證明。別人是工作證明,不是"外縣市"工作證明三項因素,重病、搬家、移民。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17:00
你可以私信去問她啊,就職證明又不用公證是在糾結啥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19:00
如果非在外縣市工作,你就隨口一句隨便弄張外縣市工作證明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19:00
你以為工作證明是拿來證明收入很差喔?真鬼打牆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2-17 13:21:00
是說啦 才問一次就直接去找消保官 還說不是PTT出的主意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21:00
為啥我要教你?給我一個你不去問po的理由我再考慮看看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2-17 13:22:00
健身板館黑 切割也算一流DER 厲害厲害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26:00
合約出問題尋求法律協助有什麼問題嗎?ptt的主意又如何?你叫我去問原po請問您問了?還是你是哪個相關人士?工作證明不一定等於外縣市工作證明。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6-12-17 13:27:00
那館黑改天要不要追蹤館長?明知屎很噁卻一直要吃,超強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28:00
要賭嗎?你的"搞證明是證明經濟因素"而非"搬家"?gonna你想賭什麼?原po也是版友,開獎不用靠直播不然一直聽你鬼打牆我也累了,一次定勝負吧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34:00
問題是工作證明"是不是外縣市",跟搬家還是經濟因素沒關聯好嗎?現在激動到要嗆賭,你還好吧?peace我臉書有訂閱,我沒有黑館長啊,就事論事好嗎.....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37:00
沒關聯只是你說而已,我給你一天時間去求證也行來賭兩罐on分離乳清巧克力的,要不要?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2-17 13:42:00
重點在,是不是外縣市好嗎.....你今天換公司在成吉隔壁可以說有工作證明所以轉讓?
作者: gamers (廖偉志)   2016-12-17 13:48:00
怎麼有人看不懂"是不是外縣市"是keypoint,還會森氣嗆賭好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7 13:57:00
理解能力勉強不來,你都特地要暗黑了還不會挑地點嗎呵呵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12-17 19:00:00
讓消保官判判看就好囉,有啥好吵的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12-17 20:45:00
其實我個人認為上面兩位的爭辯沒太大意義.....這整件事的過程我算是最清楚的了,等轉讓完了再來談吧(菸~~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2-17 21:21:00
果然成吉有麻煩的地方就有林灰 不愧是首席館黑之一(笑
作者: ianmoon (罪人)   2016-12-17 22:02:00
轉讓完?館長不是說轉讓完成了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12-17 22:08:00
是跟成吉談好可以轉讓,但接受轉讓者那邊還有其他問題,所以轉讓並未完成,剩下的是轉讓跟接收者的事而已
作者: remarque (隨緣)   2016-12-17 22:59:00
公眾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 現在甚麼年代了 又不是不會被吉ptt上發言大家都已經很小心 本來就是就已知的資訊在討論館長不需要開新館直播要大家幫忙宣傳時就ok 一旦有人評論就馬上直播叫人要看就不要評論 或是那種沒人叫你看講句實在話 靠著館長直播成吉多做了很多生意光享受直播帶來的金錢名聲 一看到批評馬上大幹特幹
作者: ianmoon (罪人)   2016-12-18 00:30:00
你這樣又要被館長說他直播又沒收錢,幹幹叫是特色。不爽不要看
作者: janny366 (Maki)   2016-12-18 00:36:00
林灰真的是最清楚的(笑)
作者: magician8 (林老師卡好咧)   2016-12-18 07:31:00
我覺得是大家對成吉寄予厚望?????呵呵
作者: xiouming (..)   2016-12-18 08:56:00
申請清寒證明就可以解決了一個月800多都有問題,絕對可以申請清寒家庭證明
作者: kaouleah (黑心瓷器)   2016-12-18 12:09:00
我相信館長的說法啦...畢竟都出來開直播了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12-18 13:05:00
不想付不等於沒錢付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6-12-18 16:09:00
清寒證明隨便都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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