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cpupu (璞)
2018-02-09 17:43:43七 交易文
為提供板友們方便買賣商品之管道,
有需求的板友可選用[交易]此發文種類。
發文限制:
帳號發文數30篇以上,
於MuscleBeach板上累積發文數達2篇以上,
每篇間隔至少為一個月以上。
違者劣退不另行公告和通知,並水桶一個月處分。
以刪文規避發文限制者,經檢舉並查證,水桶半年處分。
假借交易之名,意圖從中獲利之商家,
若遭檢舉並查證,水桶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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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被刪的板友 基本上我都只有刪文 沒有劣退 從此篇之後
一率劣退處置
這是當初交易文投票的結果 若希望規定修改
可於推文作一些建議 我與威力討論後會處理
推文要不要考慮列入?有些版友會在交易文下面推借售個人物品之類的
作者:
D85 (D-85)
2018-02-09 17:55:00劣推 直接廢帳號不錯
我覺得置底可以每個月發一篇交易文給未達標準的板友推文~個人看法 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作者:
D85 (D-85)
2018-02-09 17:56:00推文不佔版面 還好吧
我之前有發交易文可是我帳號發文未滿30,此板有發2篇以上,這樣是合法的嗎?
作者:
iscpupu (璞)
2018-02-09 19:43:00不合法 要兩樣都符合
推文還好吧,就真的有新人買到不適合的東西啊 例如我==
交易文那麼嚴格的目的是什麼?如果賣家沒有盈利,純粹新手想出售不合適的東西,要求發兩篇文章的目的是什麼?另外,如果建立合理的標準後,認同推文也要一併規範,否則標準將失去意義,前提是標準要合理。
作者:
fix78 2018-02-10 08:34:00開放置頂交易文不是更容易嗎?
置頂交易文,通常都沒人去看,賣不出去,你也不會知道有人賣你想要的東西而且po交易文,有盈利之虞常常會被噓,如果是推文也辦不到不過感覺版主好像沒要開放討論,算了,本來本版對新手就是比較嚴格從板規帶起的風氣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8-03-18 22:18:00跟份量就都要特別注意 分量跟間隔時間
作者:
nigsu (消失的雙翼)
2018-05-11 19:34:00請問贈送算交易文嗎?
作者:
dozlee (多茲)
2018-06-10 16:19:00[徵求]高雄短期 希望剩兩個月
作者: ray7979 (Ray) 2018-07-05 23:36:00
籍到 2020.11 ,最快9月可轉,因之後可能離開天母,故轉讓,意者站內信詳談
[轉讓]三重WG雙人會籍1088/月,尚有15個月,轉移費我出sry 推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