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一月底停紅燈被後面冒名外送員的騎手送餐時滑手機闖紅燈直接從我背
後撞上來,我倒地後短暫失去意識,又過了三分鐘被另一輛機車輾過,那時出了車禍,除
了腳傷,經診斷罹患車永久行的禍創傷症候群,不過車禍後一個月後,合約也到了,我就
去解約,結果教練一看我雖然合約到了還有贈送的六個月沒用完,教練就說「您可以請假
請到康復為止,這期間請假也不會扣款」。
前三次都是請假前附上診所看診單,因為信封上寫著「需附上文件證明,並提前寄出,但
不可以回溯申請」,也順利申請通過了。
但這次不一樣,我附上證明,請了9/21-11/20的假卻告知我附上「請假期間的醫生證明」
原文如下:
親愛的會員您好:本公司已收到您的會籍暫停申請書,尚未通過您提出之會籍暫停申請,
原因: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檢附9/1門診收據,請補9月底或10月回診之醫療單據)始能完
成手續。請於證明上載明您的會員編號及「補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至台中黎明郵局第
68號信箱,若有任何問題請與原加入俱樂部聯絡。W.G祝您運動愉快
我打去客服,客服回答者一直以來都這麼做啊,我會答前三次怎麼都沒有,客服一直跳針
說依公司規定。我說請您長官回電話,我想您沒權限處理我這件事。
結果打給教練不接,卻已讀我的訊息?!
也沒有人回我電話,這就所謂的客服?還全程錄音?(黑人問號?)
這間公司的規則就是客服說的算嗎?!
那我前三次請成功怎麼都不需要假期間補證明?
我就說經評估不能運動才請假不是嗎?
硬要我花時間跑郵局掛號,浪費時間又浪費錢。
都什麼時代了還不能線上或者門市請假,還要寄回郵政信箱...
大家有遇過類明明證明可以用硬要你補一張請假期間的證明的狀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