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過桃園地方法院,最怕民事勝訴也只有一張紙,人家早就倒閉找不到人了
https://i.imgur.com/IGTLitJ.jpg你應該是主張合約書中第七點的最後一行字,請假經極限同意後不採五日扣一堂課。
https://i.imgur.com/5kUC0wS.jpg我的情況是我有請假也經教練同意(有記錄),但店長仍說要告就告就是照合約扣課退費。跑了一天地方法院(法律諮詢),桃園縣政府(消保官),結論就是要馬寫自訴狀提民事訴訟,要馬就吞下去每一家店的統編都不一樣,你的民事對象是分公司的話,通知單還沒寄到店址早就人去樓空了怎搞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