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1012林佳和 行政法(二)期末考

作者: squareD (Dsquare)   2013-06-30 18:16:00
課程名稱:行政法(二)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行政契約~行政訴訟
開課教師:林佳和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06/18
考試時限(Mins):1.5小時
附註:不得使用法典
試題本文:
1.大法官釋字423關於「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汙染物罰鍰標準」、釋字511關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是分析兩項標準之法律性質、核心差異及大法官就其合憲
性之決定。(10分)
2.行政機關對人民為貸款,如為二階段,致造成理論與實踐上之諸多困擾,如代之以一
階段法律關係論,試問有哪三種主張?請就行政機關之形式選擇自由、人民利益保障之不
同觀點分析之。(10分)
3.立法院對行政機關制定法規命令得如何監督?與德國法有何不同?(10分)
4.外觀上似為數行為,但應視為事實上/自然上一行為,應具備哪兩項典型構成要件要素

請以環境行政與交通行政領域各舉一例說明之。(10分)
5.行政處分是否均得以行政契約之形式代之?試以我國實務、德國法之角度分析之(並
請指出兩個例子加以說明)。(10分)
6.何謂公務員法上與行政組織法上之職務關係?其關鍵差異何在?並請各舉一例說明之。
(10分)
7.對於事實上不作為,應如何認定違法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單數或複數(原則與例外)?
並請以租稅法領域為例說明之(例如釋字356、503)。(10分)
8.行政執行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有哪些關鍵差異?並請舉例說明之。(10分)
9.就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之國家賠償責任而言,公營事業、既成道路與騎樓
是否均得以成立?(請指明其各自關鍵要素)(10分)
10.何謂訴願程序之情況決定與行政訴訟之情況判決?試舉出兩項制度最關鍵之政策目的
與思維。(10分)
作者: squareD (Dsquare)   2013-06-30 18:43:00
第一題"試"分析開課系級:法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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