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領土~國家豁免
開課教師:陳純一
開課學院:國際事務學院
開課系級:外交三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4/19
考試時限(Mins):120min
附註:老師貌似有越考越難的傾向!?
試題本文:
1. 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稱我國太平島為「礁」而非「島嶼」,
仲裁庭隨後亦提出見解;沖之鳥周邊長期具有爭議,我國漁船
東聖吉16號遭到日本當局扣押。
a. 海洋法公約第121條
b. 海洋法公約第13條
2. 依據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有
權主張豁免,請問在下列情況中,甲國是否能在乙國的法院主
張豁免?
(有人記得的話求個補充><)
3. 請依據廣大興28號解釋海洋法公約第73條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