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林佳和 行政法(二) 期末考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7-06-22 02:19:27
課程名稱:行政法(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行政處分之附款、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行政契約、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計畫、行政罰、行政執行、行政賠償及補償、訴願、行政訴訟
開課教師:林佳和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二年級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6/20
考試時限(Mins):150分鐘
附註:不得使用法典
試題本文:
1.行政執行一般而言包括四個不同階段,其中有第一級處分與第二級從屬處分、乃至於事
實行為。請設計一具體事件,分別包括四個階段(明確指出各階段之行政行為),並說明
其行政與司法之不同救濟方式(言簡意賅即可,不必詳論—當然詳論也歡迎)。(15分)
2.請以政府供應人民自來水之行政任務為例,設計不同之「組織形式」、「利用關係」的
可能排列組合,並舉出其差異處。(15分)
3.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行政契約當事人者,必須經過所謂之競爭程序,引發
之競爭者訴訟類型可能有三種,請設計一具體事件分析之(必須包含此三種類型)。(15
分)
4.行政罰法所涉及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有狀態犯、繼續犯、接續犯、連續犯、單
純數行為等不同類型。請各設計一例說明之。(15分)
5.有關類似徵收之干涉、徵收作用之干涉、犧牲請求權,請各設計一例說明並分析之。(
不只舉例,必須同時說明其關鍵內涵)。(15分)
6.實例題(35分)
A之房舍經主管機關B認定為違章建築,函告並定期日拆除。A提起訴願,主張B應為「不拆
除所涉違建」之課予義務處分,並應停止執行。訴願程序中,B已將之拆除完畢,A憤而向
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B應回復已拆除之房舍原狀」。請分析本案例所涉及之爭
點與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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