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句
散歩がてら、ちょっとコンビニまで行ってきます
為什麼コンビニ後面用まで而不是に呢?
今天老師說がてら前面的動作為主要行為
以例句來說
散步(主要行為)去超商 (次要行為)
但我的理解 まで表範圍 に是目的地
既然是散步(主要行為)順便去的
那就不應該まで限制在到コンビニ的範圍
而是改用に表次要行為的目的地
如果知道目的地是コンビニ
那散步不應該是主要行為, 置於がてら之前
也就是,以中文來講,如果用まで,不就應該是
我去コンビニ(目的)順便散散步(手段)
請問有人可以說明為什麼很多例句がてら後面次要行為助詞都是用まで而不用に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