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課程性質︰經濟學系之必修
課程教師︰邵慶平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經濟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年6月22日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一、在我們上課分組報告的案例中,有一案例討論到「股東會決議召集股東臨時會」的
問題。請說明:
(一)該案例的概略事實(15%)
(二)針對該案中最高法院判決見解,若採取批判、反對之立場,你會提出如何之論理
(10%)
二、請說明何謂「揭穿公司面紗原則」? 公司法中有何相關規定? 此一原則或規定於
"有限公司"中有時適用?(20%)
三、若某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有下列兩條規定:
(一)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人。董事人數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
至少4人。
(二)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
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
請就下列兩面向加以回答:
若你認為這兩個條文有不適當或不合法之嫌,其論理依據可能為何?
若你認為這兩個條文係屬適當或合法,對於上題所提出之論理依據,你會如何加以回應?
(35%)
四、請回答下列股東會決議相關問題:
(一)公司股東會決議的瑕疵類型有哪幾種,分別簡要說明之。(10%)
(二)對於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之公司重大營業行為(公司法第185條),若公司僅以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樹過半數之決議為之,此一決議之
瑕疵類型屬於何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