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針對郭前學代所指不合程序之預算案一事、學代會大會公報及逐字稿回應如下:
1.該案確實如郭前學代所說,不符合現行學生法規,也確實是敝人之疏漏。在此本人針對
此一失誤公開道歉;另外,將於第二次別大會(註一)會議上道歉,也將此事送交紀律委員
會懲處,以示負責。
2.於郭前學代提醒當晚,即立刻與開發該案之工程師聯繫,請他立即停止該案開發。在未
補足程序前,保證絕不動支任何學代會經費,一切依現行學生法規規定執行。
3.感謝郭前學代提醒,敝人也將為此事負起應該負起之政治責任,絕不逃避。
5.針對推文中所提及大會公報及逐字稿一事說明,本會期敝人擔任議長期間的逐字稿、公
報在郭學代提醒前,已經請秘書長上傳完畢。前幾個會期闕漏部分,也已經通知該會期之
議長,謝謝指教。
102-2會期學代會議長 醫學三 何維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