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zyCakey (onecrazycake)》之銘言:
: 上週六的校園馬拉松,看到一位生理男跑女生組,還得名並上台領獎
: 性別認同議題當然可以討論,
: 但是生理男女在運動上本來就有天生的不同,
: 生理男在運動比賽中報名女生組,
: 真的合乎規定嗎?
一併回應一下
1.首先,我想針對原文,我認為這很單純就是一個引戰文,「性別認同議題可以討論」,但是從貼文的簡短內容而言,他要講的是他不認為「性別認同需要討論」。
(這是我的看法,當然原PO或許有想要討論跨性別或性別認同在體育競賽中的適用,不過我看不出來。)
2.其次,針對此事情,我認為應該先理解該文指出「看到一個生理男」,這樣的陳述,這到底是原PO對該名選手外型的判斷,還是他明確知道該名選手的真實性別,我認為這是重要的。此外,從我對台大校園馬拉松報名規定的理解,挑戰組仍存在著生理性別的區分,因此即便一名男跨女想要報名女子組,甚至得獎,我想勢必是要通過校方目前的規定辦法,(我並不清楚校方是否有提供相關例外管道)但若該名選手能領取號碼布並完賽且獲獎,我認為沒有任何問題。
3.針對比賽的男女分組,我認為是值得討論的,但不是以一個跨性別選手選擇組別並得名為基礎進行討論。關於以生理性別為標準而為的類屬,在運動與演藝活動中最為常見,而現在鞏固此種分類的理由,無非是男女先天上的生理差異。也因此男女區分,從原先的性別隔離意義(男子對於運動的專屬權),轉變為保障女性的參與權和平等競爭機會。
就此而言,我目前而言並沒有想到一個制度性建議,可以取代男女的生理分組,同時又能保障女性的參與權(但或許不分組,而給與女性加分?或者以其他體能數值為標準?)對此,我並沒有答案。只是我想試問,今天這個案例,如果是一位女跨男,在男子組中獲獎,那麼其後的評論又會如何?
4.最後,不論各位對於一個競賽的標準存有何看法,我希望可以不要建立在歧視性的討論之上,正如主流社會討論的生理分組已對跨性別群體造成形式與實質上的困擾,但我們仍思考著「一個比賽如何公平」,卻忽視對形式平等的重視,可能是對於不合於現行類屬的群體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