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法庭決議
事件:
林欣曄法官銷假復職案與提出學生法庭釋字第七號補充意見書一案
事由:
林欣曄法官先前因擔任學生法官與研究生協會會長一事而生兼職爭議,為避免該爭議影響
至學生法庭所受理之釋字第七號的相關程序,林欣曄法官於日前向學生法庭請假以待該學
生代表大會處理該爭議之修法事項。今該兼職爭議已修法而落幕,在學生法庭做出釋字第
七號前,林欣曄法官向學生法庭申請銷假復職並就學生法庭釋字第七號提出程序事項的補
充意見書。
討論:
對林欣曄法官銷假復職申請案與提出補充意見書一事,學生法庭認為林欣曄法官在請假期
間確實處於停止行使法官權限之狀態,故欲行使法官權限諸如提出解釋案意見書時,實須
申請銷假復職。今林欣曄法官提出該申請,學生法庭在新修法官法過渡期間且林欣曄法官
依新修法官法解決兼職一事前,經討論後接受其銷假復職之申請。又林欣曄法官確實於請
假前參與過學生法庭釋字第七號的程序事項,故在提出銷假復職案且經學生法庭同意後,
實可就學生法庭釋字第七號提出其程序事項的補充意見書。
決議:
學生法庭經討論決議後接受林欣曄法官的銷假復職案與提出學生法庭釋字第七號補充意見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