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教發中心或上級單位需時間再商議TA是否必須配合每學期固定的進修時數一事,
在此我有一個小建議,提供TAhelper參考,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是這樣的,本學期是我第四次擔任A類討論課助教,
我每一堂課都非常認真準備、並享受和學生互動,從他們身上學習的時光。
只是每學期參加這個不知為何非去不可的研習就會很火大。
而這次在二月底參加時,我在NYU攻讀博士的姐姐正好返台,
他很驚訝我們竟然一定要參加這些研習,
在他們學校,這些研習不但非強制性,甚至參與的TA能額外獲得獎勵(獎金)。
我想說的是,我們目前的規則雖如此,但也只是台灣大學的規則啊,又不是什麼絕對。
我不清楚國外其他學校的辦法,不過,或許這是教發中心應該去做的功課?
如果其他優秀的學校,採取的方式和我們都不一樣,
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堅守目前這個規則呢?還麻煩教發中心提出一些好理由來說服眾TA。
如果教發中心或上級單位真的有心要商議TA研習辦法的修訂,
我希望為此招開的所有會議記錄、相關資訊、與會人員等,都要透明公開,
甚至應該邀請TA們一同參加會議啊。
我想,我們絕大多數TA都是充滿熱忱,真的是研習的內容對我們沒有什麼幫助又浪費時間
才會一再表達不滿與希望改變的聲音的。
如果今天只有一個人覺得有問題,那可能是他自己個人的問題,
可是今天有這麼多優秀的TA都提出質疑的時候,
負責的行政單位真的需要反思一下,
雖然不管TA或所有辛苦的工作人員都很努力,
但這個制度的確出了一些問題,是需要改變的。
希望我們能盡快看到這個規則修正開始啟動,
以上只概略提出個人的一些想法,有不成熟之處,請大家包容,並持續關注這個問題。
謝謝,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