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目前已經有好幾位版友私訊小弟,因為時間真的很急迫,T+2日一到如果沒
有把足額的錢補進去,馬上變成違約交割。所以券商一定已經通知有遇到此事件的版友,
券商不外乎就是提出由券商先代墊費用,投資人再分期償還費用的方案。但一旦簽定分期
方案,券商也必然會要求投資人放棄法律上請求權及承認所有交易均正確的條件。
版友們都在問,什麼是「最好的」方案,不過在這事件裡面,小弟也只能很無奈地跟大家
說,在這個突發的事件中,所有選擇都存在高度風險跟不利益。只能選擇一個自己能夠接
受的方案,不存在所謂的最好方案
在律師的角度上,還是把相關的法律關係做一個說明,如果選擇要與券商進行主管機關的
申訴及法律訴訟,勢必會造成違約交割的問題,違約交割導致的結果就是信用破產,而且
未來很長的時間裡面,沒有券商要跟你往來。信用破產也會直接影響未來貸款或生意上的
信用額度,這部分請各位三思。
而進行訴訟大家也必須做好心理準備,我們是大衛對抗巨人的戰爭,時間一定很長,券商
也一定會拿出許許多多的主張來免除責任。但也如我跟私訊我的版友說的,我們站在一個
歷史的浪頭上,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所以並不是沒有希望,只是路途是辛苦且
漫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