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一、文章標題
R: [轉錄] 潘建志FB:PTT有三位板主求助精神科
二、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9853405.A.D74.html
三、違規事實
人身攻擊。
四、違規人名稱
d86506
五、檢舉的推文內容
→ d86506: 白癡 我跟你討論印度獨立出問題嗎?我談的是獨立之後 04/24 14:45
→ d86506: 到現在還是這麼垃圾 04/24 14:45
→ d86506: 抱歉 白癡是口頭禪~ 04/24 14:45
→ d86506: 連書都沒看過 還要用此作為ID 不就是幼稚的、可笑的中二病 04/24 15:02
→ d86506: 基於一個人 我只需要懂一般概念的歷史即可 04/24 15:29
→ d86506: 但是基於一個人 你連基本的邏輯都沒有 只有幼稚的直覺 04/24 15:29
→ d86506: 右派思想 讀左派作品 造成尚市長這種level的人 04/24 15:31
→ d86506: 堪稱典範
七、判決說明
一、經 google 查詢,「白癡」或「白痴」一詞確實是板友 d86506 常用的口頭禪。
「白癡」雖屬於負面字詞,但仍應綜合上下文進行審查,不應以陳述言論中使用
一兩個非正面用語就判斷為有侮辱之意。
二、綜合上下文,針對特定人連續指涉其「白癡」、「幼稚的可笑的中二病」、「只
有幼稚的直覺」,這些言詞與形容均針對人格,而非抒發己見或表達對對方言論
的不滿。
雖板友 d86506 主觀上認為這是以中性字詞評斷對方自我為中心的事實。
但對他人人格的形容陳述是否帶有貶意,判斷上應客觀而非主觀,依社會一般觀
念為標準,這樣的使用已足以貶損他人的人格評價。
本案成立,水桶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