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A & B & C三個電路,完成最後的目的.
: 小弟的專利是 D & C兩個電路完成最後的目的.
: 前人發表的電路在最後claim的範圍內,只claim了A B, 沒有claim C
: 小弟則是claim D & C 的做法
: 前人雖未claim C,但是在專利揭露的電路圖示內,有畫出C.
: 另外說穿了,小弟的 D 跟前人的 A 加 B 可以說是同一件事.
: 這種情形下,我還有反駁的可能麼?
應比的是你的CLAIM 比 引證案的整體
引證 本發明
AB+C D+C
AB=D;引證=本發明
邏輯上是這樣說沒錯
但要看的還有其他週邊條件
如二者之間的連接關係 (EG:中間有沒有其他電路,用何者連接等)、
應用條件等等等 (EG:電流、電壓、所耗功率等 )
簡單來說,任何不同之處都可以拿來打,端看你找不找得到
這也是為何答辯收那麼貴 XD
: 當初申請之前,有請專利事務所先檢索一下,有無衝突他人專利,答案是沒有.
: 而最後,美國的專利審查人員,還是找到了好久之前的相似專利.滿佩服的.
工程師做的檢索是送的 佛心一點四個小時做一份
美國審委一天一案 花的時間就三倍以上
能找到比較好的前案,一點也不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