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今天收到一分智財局的OA

作者: hh47 (百事可樂)   2014-10-03 23:10:37
我待過IPO, 現在美國是專利訟訴律師。我盡量持平而論。
關於有審委抱怨, 事務所有的翻譯品質爛等問題,遇到這些問題, 我提供
我以前是怎麼寫理由的,供你參考。
說明書翻譯爛(應該是26-1),claim 翻譯爛(應該是26-2)
(我剛很快看一下台灣的專利法) 若搞錯請見諒,當遇到整個實施例
翻譯爛到很誇張,你可以寫:
本案實施方式多處所記載之『…』,並未明確及清楚記載其技術內容,亦無法由圖式所支
持,故不符…
若是claim也是一樣, 多附多也是一樣,你無須把誇張的爛申請案一個一個將問題挑出來
,當太多你就寫"多處",請他們自行修正,申覆回來若還是這樣,你就直接用不明確
核駁。
還有,
就我對IPO的了解,b大這篇寫的不錯,有把問題點出來。品質爛的原因,是因為素質不佳
再加上審結件數要高的風氣一直在局內盛行。
b大文章,其實他已隱含點出品質爛是長官要付最大的責任。每當都
是審委被罵,其實更應該負責的難道不是長官? 為何長官要訂這麼高的結案量?
還有,為什麼你們要配合長官所訂的標準? 確實是沒有風骨沒有格。 (當然我指的一樣也
不是全部的審委)
如果你們每個人全部都抵制長官所訂的不合理的高件數審結風氣, 事實上他們還是
拿你們沒辦法, 難道不是嗎?
※ 引述《brson (下大雨)》之銘言:
: ※ 引述《ithil1 (阿椒)》之銘言:
: : 小妹看的蠻傻眼的
: : 整整三頁多寫滿滿沒有分段
: : 一開頭跟我駁附屬項的其中一個元件
: : 全部的請求項的各元件通通毫無次序的混在一起講
: : 我連找第一項的各元件被埋在哪裡被引證類比都有困難
: : 請問這是台灣最新發展的審查方法嗎?
: : 實在太新潮了,我好像跟不上審委的思考模式...
: : PS. 我才不會說這跟美國OA的引證是同一篇
: 起頭句, 說明一下好了, 我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 所以請不要在說什麼不要一竿子全打翻的言論. 在講一次: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 先說績效, 局內件數高就是檢索強就是厲害 就受長官重視, 就是所謂A段班的學生.
: 件數低 好像就應該被長官輕視, 好像就是所謂B段班的學生.
: 我真的很瞧不起這樣的長官 不管這些長官們你們要不要承認
: 有人要件數做高灌水 他自己去做高,
: 但是為什麼 有人做高 長官就覺得其他人也應該跟進?
: 否則 就如何如何? 局內有些人很奇怪, 每次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
: 請問這不是灌水不然是什麼? 每個案子所要花的時間都不一樣,但是有些人
: 他就是有辦法神準控制 每個月件數都衝到前三高
: 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所以找得特別快 難道不是嗎?
: 還是都只會找台灣引證案? 就誤認自己檢索很強? 笑死人了
: 照理說 每月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 可惜全民英檢卻連初級都沒過
: 這不是很好笑嗎? 件數高 想也知道是怎麼造出來了
: 而這樣的人在局內卻特別紅 被選為當新進人員的教育訓練講師
: 拜託 看了差點噴飯 我瞧不起這些人 沒有格 也沒有風骨
: 所以有人罵OA寫得爛 引證也不像 這很正常
: 這種水準 怎麼可能會好 要好也好不起來 在怎麼檢索都是用台灣案
: 局內普遍英文檢索能力差 基本上,件數不要求高,要品質好都有問題了
: 而在 "件數要高" 的敗壞風氣下, 可想而知會產出哪種水準的審查品質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3/2014 23:12:34
作者: ipme (oOpz!!!)   2014-10-03 23:34:00
最近我就覺得香港人很勇敢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3 23:36:00
可以不要打全名嗎? @@ 回應一下 我是很想搞啦 就如同你說的 我們都是正職 能把我們開除嗎? 但是就是有人不配合 後來有同事勸我 會進公部門的 都是相對個性較保守的群體中一分子 要他們一起反抗? 一個字:難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小弟實在帶不動 而且現在又有170 整個局的組成分子沒那麼單純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跟檢索中心搭配了 一般公家單位不是都被批事情丟給外包做 正職只負責泡茶聊天蓋章發包嗎? 在鬼局正好相反 外包領爽爽 正職表面上有外包幫忙 實際上根本是在幫外包做事 (檢索中心的問題我就不多提了 反正你們應該知道最大問題是什麼)至於你說的要事務所重新翻譯的部分 你要不要問問他們 如果是這理由核駁 他們收到會不會跳腳? 然後大頭就又call長官了
作者: clockwatcher (人間正道是滄桑)   2014-10-04 13:09:00
建議內部人這裡講話不要太直接,這裡有紅衛兵網軍看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開男孩)   2014-10-04 13:42:00
原文點的局裡問題台肯先推~ 也很驚訝公務員都不太敢反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04 13:43:00
誰不知這裡有人看 寫出來就是要給人看的啦
作者: hantang (小噗女孩vs小開男孩)   2014-10-04 13:43:00
清案標準定期提高 嗎的都不怕過勞嗎 再來說品質 怎麼不敢去罵美國的102通殺大絕 支那的公知常識奧義 頗呵還聽說有事務所反應有些OA內容很難翻 希望局裡管制讓內容簡單化 不會翻?那還敢賺人家錢 說自己寫案都花心血幫客戶做到好? 噁..... 你一個月出幾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04 14:01:00
有些語句邏輯很怪 不過我還是照翻 沒想到難翻還可以反應哦xd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0-04 14:49:00
原來還會有人反應OA難翻的XD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4-10-04 14:59:00
原來可以反應啊???XDDD
作者: cateyes   2014-10-04 17:29:00
因中文語法不對而難翻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04 22:01:00
公務員受法律保障難以被解雇就是希望據此撐起公務員的脊梁骨 但從實務看來 良法美意幾乎都難落實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5 00:20:00
呵呵. 他們不敢辦啦,大家都知道他們是怎麼做高的,只是不想戳破罷了.其實局內不是沒有真的實力很強的同仁,我認識幾個,只是他們不求表現, 家裡經濟條件也不差, 所以並不想灌這種水.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5 00:59:00
請教 審委全准會怎樣 被火嗎?還是會被告圖利或瀆職呢?你說的沒錯 我也覺得審委幹嘛自找麻煩 再審駁自己搞不好還要上法院被電 招誰惹誰喔對了 小弟只是不知道審委在堅持啥的小小咖 什麼殊榮跟我沒關係還是有駁得好准得妙奬金奬牌呢? 不要鞭我 XDㄜ 都准誰跟你吵鬧...我記得之前好像討論過台灣法院專利無效比率不低 這兩者關係還請大大賜教啦我的主張是廢除實質審查啦 因為我覺得根本是找麻煩由對造舉發還比較有道理 審委跟人家湊什麼熱鬧檢審一體本來就不合理 大大是律師應該瞭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5 22:20:00
簡單說, 局裡案子亂做或亂核駁的審查品質,你認為有沒有嘛?"→ fv: ㄜ 都准誰跟你吵鬧" 不需要講得一附事務所或申請人都不會接受好品質的核駁裡由似的.你的行文,就跟審查意見寫的不清不楚混談一推的調調沒啥兩樣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25:00
小弟當然比不上 貴審查官的水準啦 :)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25:00
太多指出來的點 不是理想上怎麼做就解決的 因為實務上 長官們也會說他們想過了 所以搞了一個什麼 也確實在運行了 你要要求做你真正希望做的方案 是無法實現的。我這樣講很含糊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27:00
我只是提問審委寫了一篇好的核駁審定究竟有什麼好處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28:00
所以拿這個當例子:請績效超高審委開課分享秘訣這件事。這個真的有開過課 然後主講人講什麼內容知道嗎? 他說 首通OA作得好 回來就可以直接審結 不用二通、三通往返 所以績效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30:00
OA的品質見人見智 申請人只看結果 我見淺視薄 沒看過笑著接核駁就是了啦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30:00
自然高 然後 怎麼把首通OA作好呢? 他又開示了 日本、美國、歐洲、中國 各處有審查意見都要參考 然後引證也要各個資料庫都找 接著滾雪球法也要用 這樣自然引證找得好 OA寫得好試問這種授課內容 有幫助嗎? 根本都是屁話 但是他確實達到長官要求 把他績效超高的秘訣分享出來了 對長官而言 你建議的方法 長官早就想到 也已經做啦 結案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37:00
真的好 申請人就不申復了 但寫太爛 人家也會不爽申復就是了 XD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37:00
很多大家輕易想得到的事情和辦法 在公部門就是無法完全貫徹「真的好 申請人就不申復了」----看看精美的"紅海"案子另外 回應另一個有人提出的議題OA中文語法錯誤 所以這樣的OA很難翻譯很多審委的意思是告訴你 你說明書和claim都翻譯成這樣了 我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42:00
如果真的有事務所會感動到致電 貴審查官的好核駁 還請讓小弟長長見識 先謝過啦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42:00
照你的翻譯貼給你 或用你的翻譯方式寫OA給你 你好意思跳腳嗎? 很多東西是互相的 很多事務所處理的案子問題都很大啊fv你最後在回什麼? 我看不懂 跟我說的有正相關嗎????????光你講的OA寫得太好或太爛 申請人都不想申復 這論點就錯了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47:00
沒有啦 我在回應B大的指教 打斷了 拍謝拍謝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47:00
各種申請人懷的鬼胎、盤算不同 哪會因為OA好壞就放棄申復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48:00
有好引證打死確實有可能啊所以我才說審委那麼用力是為了啥?正義嗎?
作者: USBv2 (USB2.0)   2014-10-06 00:49:00
所以說了 叫你去看"紅海"的案子怎麼玩嘛 有些人又不是要有用的專利 有專利量才是他們的重點 對他們是有用的嘛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00:52:00
也是啦 不過有陣子博碩論文太殺了就是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10-06 09:09:00
品質這東東無是非對錯,放輕鬆 不要因而結仇 XD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6 15:13:00
應用體諒的心 和善平穩的言語 一一向對方說明 善哉善哉
作者: lsy888 (黯什麼然銷什麼魂飯)   2014-10-06 23:12:00
我收到文意不明或是無俚頭的OA,我都當成笑話看,然後照自己的解讀來翻成外文收下點數,跟不認真的審委認真你就輸了,哈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06 23:26:00
那啥 就算想跟自認是爛審查結果作認真攻擊也得先取客戶的同意吧? 說到底專利事務所是代理客戶申請 本身不是發明人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7 08:25:00
"fv: 我只是提問審委寫了一篇好的核駁審定究竟有什麼好處"你為什麼很喜歡假設只要是核駁審定,居多都是引證很像沒亂局內核駁審定引證根本就不像亂砍亂做的,不多嗎? U大比你有骨氣多了.駁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8 16:39:00
我只問了審委核駁有什麼好處 沒好處寫這麼用力是為了正義嗎?就被說沒骨氣 這兩者有啥子關係? 難怪難就在心證 ㄎㄎ舉不出事務所落淚的好OA好核駁就不要在這裡指著鼻子罵人 得不到相關從業人員的尊重 還搞爛 貴局審查官名聲
作者: snstju (babarosa)   2014-10-08 18:32:00
去問檢索中心一個月的業績及產出的品質在來怪審查官吧
作者: khdo (生活!生活?生活‧‧‧)   2014-10-08 20:33:00
自從檢索中心從智慧局來了ㄧ批每月可爆量的生力軍後,原先做不到爆量的目前正在漸漸被自然淘汰了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8 22:02:00
"fv:沒好處寫這麼用力是為了正義嗎?"哪一份?show給大家看?順便讓大家看一下是好多還爛得多,如h大所說,不合裡的工作量拖寡品質 你們為何不抵制 聽說你們明年局內審結量依然增加長官沒有把外界對品質的抱怨當一回事 為何還不抵制長官"fv: 外審根本找高中生在審吧" 對啊 為何還要發給外審?這樣等於就是拿石頭在砸自己的腳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8 22:23:00
不知所云...我主張廢實審 說第二次 審委作心酸的 這樣清楚沒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8 22:30:00
廢實審是馬上能做到嗎? 全部人抵制長官拒絕不合理的工作量是馬上就能做的!
作者: fv (昧於所見)   2014-10-09 00:03:00
檢審一體 未踐行當事人主義 本來就不客觀 被罵亂找亂寫剛好而已舉發就是例子啊 看看那精美的引證 哪個審委比的上對造?所以我才說審委跟本自討沒趣 工作量少 照樣被罵 你放心言盡於此 多有唐突 尚請海涵啦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10-09 07:21:00
就算是"工作量少 照樣被罵" 那至少還得到一個"工作量少"
作者: snstju (babarosa)   2014-10-09 10:27:00
品質如此與檢索中心偉大的主管?脫離不了關係檢索主管們你是領國家納稅人的錢耶,要對得起自己良心
作者: wtmi (wtmi)   2014-10-10 23:53:00
樓上怨念很深 …是不被開除過 ?
作者: snstju (babarosa)   2014-10-12 15:52:00
樓上我好怕噢中心有問題的地方所有智慧局人盡皆知,你也別想全身而退鄉親啊!你們的繳的稅都是給這種人,睜大眼睛看清楚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10-12 23:08:00
呃 不要結仇啦 專利這行之小 總有一天會相見 (遠目)
作者: snstju (babarosa)   2014-10-13 15:17:00
重點是某中心只求量的品質只會害了全局被被外界誤會
作者: gary123366   2014-10-13 15:43:00
只要台灣專利界還是論件計酬,這纇討論永遠還會出現。
作者: ohaey   2014-10-13 23:15:00
55 抱怨前要至少完成本分工作量 也是領納稅人的錢不是嗎
作者: snstju (babarosa)   2014-10-14 19:17:00
樓上終於承認了,那是不是要更嚴謹對得起國民,不然哪天你被辦了就不要後悔路還很長的,不要到時就見光死注意請別離題好嗎,重點是審查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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