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接觸過相關案件,借題閒聊一下關於這種利用旋轉脫水的拖把專利,
畫虎畫蘭花一下。
V 大在推文中說到,產品賣到爛掉, .........,迴避價值的問題。但我
的認知與看法有些不同,會賣到爛掉的東西才值得迴避,而且一定有迴避價值。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11/281055.htm (借個新聞)
我與新聞中提到的公司、廠商沒接觸過,所接觸到的是其他廠商,因此有研究
過相關專利,這幾年沒繼續追蹤,所以就之前的記憶聊聊。
一個桶子專利,因當初一個舉發,讓專利範圍縮了,影響的層面就很大。
相關各家廠商申請以及迴避的專利中,比起其他產業的專利,有更多的比例是
涉及實際生產並非單純紙上談兵,甚至產品已經涉及量產、展覽、拓點、進出
口、成本、迴避、交付代工、進而就迴避後的設計再去申請專利的問題。
本板神人很多,相信處理過相關專利的PE或律師不少,審查到相關專利的
委員也不少,甚至也有鄉民是相關產品的廠商、經銷商、通路商。除了脫水桶
有專利,還有拖把桿、布盤的大戰,甚至把驅動旋轉的踩踏機構改到桿子上,
若干年前業界在這塊真的戰很大;不單單是一家卡多家,而是多家互卡,甚至
需要買斷獨發明人的專利。別小看這些生活用品的專利,光是其中的布盤的技術,
就涉及很多迴避小細節,而迴避設計後又有製造上的困難或成本問題,又或是
容易脫落的問題。
有時光是幾個外銷的貨櫃,就不知道涉及多少價值,這些東西並非一般PE、
審委在看到一份專利說明書時就能體會。有可能業者的貨已經運到歐洲想要變
成現金了,但是那個產品案子還躺在事務所或智財局裡面壓著( 某些時候,對
PE或審委的意義只是個點數 )。回到一開始說的,這類的案子埋了很多的迴避
價值,也埋了很多專利申請的價值,不管這些專利寫的、攻防的好不好,相關
案子很有探討研究的價值。
題外話,台灣人有情有義,並不一定所有的涉及侵權問題都要鬧上法院爭
訟,而是比較像是警告函配合商業上的書信往來,互相弄一弄,橋一橋後了事。
有些是明知對方沒有仿冒,但是還是會發個警告函嚇一嚇,看看會不會嚇到人,
或是來談合作。但大多數我接觸到的廠商,原則上是以自保為主、申請專利為
輔,畢竟業界之間很多是熟人,你有專利我就閃,再回應你我的產品沒侵權。
當然也是有惡意侵權的人,但是我接觸到的客人都很nice,很認真在迴避,也
很尊重別家廠商的專利。
真心建議要幫客人寫專利案的事務所也要好好做功課,不要偷懶要認真的
去了解,包括桶子、拖把桿、布盤,都要認真了解,不要隨便把案子分案給沒
經驗的新人。若是真的習慣把機構案、日用品丟給新人,主管也要認真先去了
解一些背景,再好好教導新人,核稿的時候要認真一點。
(想到就隨手亂打,心得分享,雜亂無章,錯字就當沒看到,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