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數次類似的情況
發明人提供短短幾行的所謂揭露資料
就要我們寫出一個案子
有時候則是只有丟實驗結果圖來
(不是數據,只有條狀圖)
然後跟發明人要資料時候還被酸說你們要發揮你們的專業
不能我們給你們資料你們負責複製貼上就好
我: ...
當下覺得這邏輯實在怪怪的
若是結果寫完就ok那怎麼不會自己去申請
專利工程師不就是就發明內容去做技術分析 進而寫成專利案件嗎?
遇到好幾次這樣啞口無言
之前曾經告知發明人某個實驗數據可能會有揭露不足的風險
可能無法支持某個技術特徵
但發明人也沒有意願補充敘述
(一樣是條狀圖)
雖然我是該領域的也看懂
但明確的數值還是在發明人那
我也只能比較高低大概敘述一下
事後被核駁反而被怪說
我沒有把"發明"內容寫好
當場實在無言...
雖然我之後都麻木了發明人提供什麼資料我就寫什麼
最多也只問一次而已
但通常會有這種情形的目前極高比例都是學校的"學者"
難道...專利發明師是常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