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高通壟斷市場行為,我國公平會重罰234億

作者: tine8210 (企鵝咪)   2017-10-13 09:22:48
[情報] 高通壟斷市場行為,我國公平會重罰234億
http://bit.ly/2kKG1Jo
美國手機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 Incorporated)因涉嫌濫用獨占地位壟斷市場,我國
公平交易委員會2017年10月11日認定濫用獨占地位行為成立而處以重罰高通234億新台幣
,創下公平會有史以來最高額的罰鍰。
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高通公司) 於CDMA、WCDMA及LTE
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且有以下以不公平之行為:
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
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之手段、
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之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對特定業者以獨家交易為條件提供
授權金優惠等作為)
公平會認定以上不公平之行為,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爭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第9條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234億元罰鍰。公平會除處罰鍰外,並要求高通公司停止以下
行為,包括:
(一)停止適用與晶片競爭同業已簽署須提供含晶片價格、銷售對象、銷售數量及產品型號
等敏感經銷資訊之契約條款;
(二)停止適用與手機製造商已簽署之元件供應契約有關未經授權則不供應晶片之契約條款

(三)停止適用與案關事業已簽署排他性之獨家交易折讓之契約條款。
(四)要求高通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應以書面通知晶片競爭同業及手機製造
商,得於收受該通知之次日起60日內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訂專利技術授權等相關契約
之要約,高通公司於收受要約後,應即本於善意及誠信對等原則進行協商;協商範圍應涵
蓋但不限於協商對象根據處分書而認有不公平之契約條款,且協商內容不得限制協商對象
透過法院或獨立第三方之仲裁途徑解決爭議。
(五)高通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每6個月,應向公平會陳報與前項協商對象之協商情
形,並於完成增修或新訂之契約簽署後30日內向公平會陳報。
公平會指出,自2015年起調查高通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而高通違法期間長達7年,
違法期間向我國廠商(包括台灣廠商在大陸生產)索取的授權金總額約新台幣4000億,以及
我國事業向高通公司採購之基頻晶片之總金額約300億美元,衡諸其違法行為屬於情節重
大案件。最後,公平會認定高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裁罰234億。
我國公平會2015年起對高通展開調查,曾派員到南韓取經,調查對象也遍及國內外手機製
造商(含品牌商及代工商)、晶片供應商及通訊設備業者等共20餘家企業。
針對高通涉嫌壟斷案件,中國在2015年對其重罰61億人民幣、南韓在2016年裁罰8.65億美
元,再加上我國裁罰234億台幣,至目前高通已為壟斷行為付出近860億台幣。而且,目前
美國及歐盟也正在調查高通是否涉及壟斷,未來罰款將會再增加。
本案對我國廠商之後續影響
一、根據公平會裁定” 要求高通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應以書面通知晶片
競爭同業及手機製造商,得於收受該通知之次日起60日內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訂專利
技術授權等相關契約之要約”,也就是說90天內高通公司須主動向我國廠商要求重新議定
專利技術授權合約,商議期間,可以停止支付授權金。
二、至於,目前蘋果與高通,還有高通告台灣代工廠商的官司都正在進行,蘋果已經要求
我國鴻海等四家廠商拒付權利金10億美金。然而,這筆費用是台灣代工廠商在代蘋果付權
利金,原本就是蘋果該付給高通但拒付的回扣,因此,相信高通會透過法律途徑反擊向蘋
果收回,然而,能否全數取回就不可知了。因為,已簽署合約之業者需與高通重議SEP授
權金。
三、近三年來,通信標準必要專利(SEPs)之授權,基於SEPs專利之共通性、不可迴避性及
FRAND原則之下,高通授權方不得拒絕將SEPs專利授權給需求方;而且侵權訴訟陸續判決
出SEPs專利價值已大不如前,合理授權金已相當低 (約過去的授權金之15%~30%)。由此可
見,我國公平會做出對高通之壟斷行為重罰,符合全球一致性看法,絕對是符合正義性、
公平性及合法性,對我國ICT業者支付權利金趨低是絕對有利的。反而是高通的授權政策
,必須全面檢討及改善,否則受到各國抵制將難以生存。
[後續報導]
2017.10.12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10-13 13:03:00
投了幾百億研發做出好產品 好不容易打敗對手構成獨占市場 還不能漲價? 這是什麼鬼道理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7-10-13 16:13:00
說個笑話 公平會公平
作者: twyesman (Gosick)   2017-10-13 17:12:00
公平會大概是參考國外壟斷的判決吧 不過這金額...?台灣市場有大到這樣嗎?說個笑話 高通好像沒在台灣發動過專利訴訟(待查)卻因專利壟斷之裁罰金額 高於我國歷來專利裁判金額加總
作者: abc12812   2017-10-13 18:24:00
高通現在被大家當提款機了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17-10-13 23:54:00
合理懷疑根本抄國外判決連數字一起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10-14 00:07:00
高通去打行政訴訟 贏得機率不低
作者: ealvis   2017-10-14 13:53:00
台灣本來就常常打落水狗判決而已,高通真正聲勢強的時候才不敢動手 XD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10-16 20:34:00
想太多 爛船也有三斤釘 更何況高通還不是爛船就算是落水狗 也不是穩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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