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復時擴大專利範圍時的理由

作者: RUFT (RUF)   2019-05-07 05:14:11
各位先進
目前有一個案子Claim舉例如下
共10項 3個獨立項
1.A+a1+a11+a12+a2+a21+a22+a3+a4(小裝置)
2~5直接或間接附屬1
6.A+a1+a2+B+C(使用小裝置之方法)
7~8直接或間接附屬6
9.A+B+C+D+E+F(使用小裝置之大裝置)
10.直接附屬9
審查委員之OA僅針對Claim9與10有引證資料 其餘1~8沒有
先不考慮Claim9~10如何修正
在Claim1~8沒有引證資料的前提下 我認為我前兩個獨立項限制太多了
故想刪減一些技術特徵 如a1、a11、a12、a21、a22等
那我在寫 專利修正申請書時
這種無審查資料想擴大權利要求的修正方式
請問修正理由該如何撰寫? 寫誤繕之修正好像也怪怪的!
作者: whitejoker (懷特救可兒)   2019-05-07 08:15:00
是臺灣案嗎?有最後通知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9-05-07 10:19:00
新增一個擴大範圍的獨立項
作者: whitejoker (懷特救可兒)   2019-05-07 00:15:00
是臺灣案嗎?有最後通知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9-05-07 02:19:00
新增一個擴大範圍的獨立項
作者: RUFT (RUF)   2019-05-07 07:30:00
是台灣案沒錯!
作者: whitejoker (懷特救可兒)   2019-05-07 08:00:00
非最後通知的話,修正不限那4個態樣,如果你只是要寫申請書的表格,寫回覆審查意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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