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thil1: 我就小小聲的說一句,家登的對手在專利上用的字眼有時候 06/25 23:16
→ ithil1: 有點……特殊,只用關鍵字撈有時候會漏。 06/25 23:16
剛剛粗略看了一下,直覺上應該是有侵權。
不過,原告的翻譯品質、怪怪中文的專利,難道沒有被先挑起明確性的問題?
還有舉發用的前案,感覺也不是十足的充份。
不管是原告或被告的哪一方,其實是可以丟丟IPR看看。(PTAB的專業度
絕對不會輸給台灣的專利三組吧)看台灣這個舉發的前案是不是真的棒到
美國也是認為足夠充分無效原告的專利。如果美國不是這麼認為,就知道
台灣審的粗不粗糙了。而且我相信訴願(或後續法院)的審理就會不一樣了。
不然這會吵很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