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專利先使用的問題

作者: eedavid (David)   2023-05-31 15:44:13
請教各位大大
A廠商2010年1月在大陸申請一個新型專利a
B廠商2010年2月在大陸申請一個發明專利b
然後B廠商用國際優先權分別申請美國、日本、歐盟跟台灣發明專利,以上這些專利都陸續取得專利權,且繳費多年!
專利a b 範圍經判讀是差不多一樣,實際產品除了外觀有些微差異外,不細看根本察覺不出來
請問,C廠商在今天購買A廠商生產的專利a商品,然後銷往美國是否有風險?
謝謝
作者: WHOMAU   2023-05-31 18:20:00
專利是屬地主義,不管A廠商在美國有沒有專利,只要B廠商在美國有專利,C廠商賣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到美國去都是有侵權風險,當然實際有沒有侵權還是要比對A的產品是否落入B的美國專利claim.至於標題的先使用跟你描述的情形是兩回事。
作者: eedavid (David)   2023-05-31 19:07:00
所以你的意思是專利a商品,然後銷往美國有風險。先不管C,A廠商自己賣去美國也有事是嗎?謝謝B廠商的b產品有落入a專利的範圍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23-05-31 19:46:00
a 產品 如果有落入 b 專利的美國對應案之保護範圍內a 產品 如果有落入 b 專利的美國對應案之保護範圍內就還是存在著風險
作者: whitejoker (懷特救可兒)   2023-06-01 06:55:00
C廠商的產品叫a產品是A廠商在講,B廠商說你賣的是b產品C又如何說不是呢?
作者: DivineSwine (神豬)   2023-06-01 08:33:00
35 USC 271 往美國賣有專利的產品就侵權了
作者: eedavid (David)   2023-06-01 10:37:00
假設先不管C廠商,單看A廠商拿自己產品a銷往美國,若被B廠商主張侵權,但拿出在中國申請的專利a證明,A廠商申請專利早於B廠商,是否會免責?會特別提美國是在看相關法規,先用權抗辯的要件看似限制於美國境內的實施,跟無效抗辯的要件差很多
作者: WHOMAU   2023-06-01 11:29:00
A廠商的產品有沒有專利,跟A廠商的產品會不會落入B廠商的專利保護範圍是兩回事,不是有申請在先的專利就不會侵權。先用權也不是用在先申請的專利就可以主張的事,請看35 U.S.C. 273的規定
作者: eedavid (David)   2023-06-01 11:38:00
好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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