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那各種型態犯罪 在台灣街上滿滿都是的日子 豈不指日可待
: 台灣每次都縱放罪犯 各式各樣的罪犯 說真的 實在沒有抱怨的權利 !
一個輕罰的國家,冤獄相對的很少.那些獨裁國家表面上
治安好但是冤死者你卻看不到.
把死刑減到無期徒刑,只是降了一級,並未縱放罪犯.
而把無期徒刑升到死刑,那被冤獄的倒楣鬼,卻無機會
被釋放出來,如空軍某兵冤死案,就是當時民意壓迫下
速審的結果.
: 整個台灣不想得被什麼力量牽住 很偽善 很鄉愿 不願意懲罰罪犯
: 太多這樣的力量 讓這個社會的善惡賞罰 猶如一灘死土 沒有活力
: 為什麼我們總是縱容那些"理性討論後,決定放過犯罪人"的鄉愿論點
: 卻不願意給予"充滿人道悲憫以及人文感情,然後處死極惡犯的論點"情意相挺
: 我不知道 但我自己已經盡力了 !
台灣的司法已經進步很多了,比起五十年前那個"治安好"的時代.
且法官受限於法條,也不能加減刑,看不慣的選民大可去督導立法
修法,加重刑法,看看能否降低犯罪率?
不必砲轟法官,人家也要按律斬人,誰能越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