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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Ptt-Charity
標題: [新聞] 不知可領國保 有人累積了20萬
時間: Sun Apr 19 19:20:37 2015
http://udn.com/news/story/7314/846544-
<不知可領國保 有人累積了20萬>
2015-04-19 03:18:16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保局近期清查,全國有四萬八千多名國保被保險人「住」在戶政事務所,其中一萬多人
從國保開辦以來因沒收過繳費單,六年多來一毛保費也沒繳,還有六百多人已屆滿六十五
歲,可請領國民年金卻都不知道,有人甚至已累計廿多萬元沒領。
繳費單投遞無門,被保險人欠費後,恐影響國保相關給付權益。為避免後續衍生爭議,勞
保局上月針對這近五萬人辦理「公示送達」;公示送達是指上網公告完成送達效力,被保
險人實際上沒收到繳費單,都算勞保局送到手上了。
勞保局說,六百多名已可請領年金的被保險人中,有人在國保開辦沒多久後就滿六十五歲
的請領年齡,只要補繳幾個月的欠費,就能一次追領回廿多萬元的未領年金,並自此月領
四千多元的年金。
但公示送達因為在網路公告「就算數」,這些戶政所「住戶」絕大多數還是不知道自己欠
費,甚至連自己有國保都不知道,每次公示送達後僅不到千人會「現身」。勞保局擔心,
一旦逾十年的補繳期限,欠費的年資就會不算數,年金額度恐縮水。
勞保局解釋,這些人因聯絡不上,未來若發現因欠費無法請領給付,被保險人可主張自己
是因沒收到繳費單才欠費,因而只好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勞保局也說,勞保局還會主動調來健保資料比對,盼能找出這些人究竟住在哪。勞保局提
醒,年滿廿五歲、未滿六十五歲,只要沒勞保、公保或農保等其他社會保險,就是國保被
保險人,符合資格者若發現自己沒收過繳費單,應趕緊向勞保局各辦事處聯絡確認投保身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