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海峽兩岸CrossStrait版主胡亂處罰

作者: prudence (煩惱皆菩提)   2017-10-18 12:49:09
※ 引述《warmer (暖陽)》之銘言:
: ※ 引述《prudence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 版主的職責並不是記得所有使用者的國籍,更何況台灣人也有統派會反串.
: : 或是使用中國人的立場發言.
: :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版主知道所有使用者的國籍是不合理的.
: : 無法使用國籍的當下,我只能夠使用IP位置做出判斷.
: : 而且退一萬步說,無法辨識國籍並不構成改名不成立的事實.
: 在您的警告文中,一再強調了國籍,
: 並且您的邏輯是,如果我是大陸人即可不做处理。
: 您在查詢ip時,也查到了地理位置,位於上海,
: 但其中有一個卻說來自澳大利亞。
: 換言之,即使按照您的ip數據庫,我的國籍是疑似大陸。
: 按照法律原則,在處罰時,是證據存疑,則不予處理。
: 所以您在上貼中又意圖轉彎,
: 換個理由,僅以改名來處罰,似於國籍無關。
: 到底是要怎樣?!
請你表明立場啊?第一次警告的時候,如果對我判決有疑慮.
我很歡迎您解釋或來信.第二次判決的時候您也可以來信~
既然沒有現在表明,我也可以接受~
既然是中國人.第一個警告取消~水桶七天等等就幫您取消.
基本上兩岸版版規的這部分其實很找版主麻煩,因為國籍難判定.
使用IP認定您的國籍也是會有這種問題的~這點就希望您能理解.
: : 你原PO的時候甚麼時候有(台灣人)三個字了?
: : 加那三個字跟沒加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
: : 我看到的&精華區內的文章備分皆沒有這三個字.
: : 所以你後面的自圓敘述也不成立了,況且版規規定的詞彙本來就會嚴格規範.
: 我的原文是:大約和“寶島”自嘲為“鬼島”類似吧。
: 試問,將寶島自嘲爲鬼島,是哪裡人才能叫自嘲?
: 難道大陸人這麼說能叫自嘲?
: OK,即使姑且不論您的閱讀能力,
: 即使按照您的解釋,
: 前一個警告,您是把我當台灣人在處理,
: 到了水桶,又把我當大陸人在處理。
: 到底我應該是哪裡人?
: 還不如直說,只要能讓我閉嘴,
: 需要我是哪裡人,我就是哪裡人。
: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 另外,iamidiot大已在PoliticBM裏說了,
: 建議不要將中國和台灣並稱,可以用中國大陸和台灣,
: 深綠實在不爽,亦可用PRC和ROC。
: 作為版主,更應該謹言慎行,
: 不宜動不動就把大陸人稱為中國人,要分場合。
: 在這個版,這個問題很敏感。
前面的問題我已經處理了,後面的部分既然已經判定您是中國人
故警告的處分照舊.
後面的問題我想請教iamidiot版主.
您真的有發這個建議嘛?這是建議還是規定??
: : 文字獄的部分,請先證明我在執行版規的時候有不公平的待遇.
: : 或是我政策實行上有偏袒,文字獄的指控才能成立.
: : 我歡迎您針對這部分的指控以證據的方式呈現,這樣我才好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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