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分身查詢結果 (mrshierro)

作者: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04-07 00:35:49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法務助理 skean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mrshierro (大里金田一)》之銘言:
: 1.申訴人ID:mrshierro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memy
: (b)文章編號:#1HaImN6Q (LoL)
: 3.被申訴之判決︰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等等會轉來
: 4.不服理由︰
: 我並非他們的分身 我只是有一次使用別人的電腦
: 所以就被認為是他人的分身
: 我也已經跟版主告知了 表示我是個人使用
: 但是版主並沒有回覆
: 我還請本版還我清白 畢竟該版主使用鬧版等字眼
: 我連去那個板PO文都沒有 結果就被他們認為是相同使用者
: 這個我十分不服氣
: 水桶的部分雖然我沒有在那個版發文 但是還是等版主回覆在討論
: 我僅就多重分身鬧版的部分討論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還請查我平常上站的IP
: 如有必要 我會貼上 因為這是公開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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