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antwd 看版 版主的判決

作者: akaume (小草)   2014-12-06 20:03:08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法務助理 akaume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dkchen (~大根君~的Ja Jambo)》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dkche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wantwd看版 版主
: (b)文章編號:
: 4.不服理由:
: 以下是收到 Wanted的來信
: (第一封)
: Wanted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2/06/2014 16:07:16 (期限 7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4po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我為初犯 我也認罪 不跟版主要求提早解除)
: (第二封)
: Wanted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 開始時間: 12/06/2014 16:35:58 (期限 18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經常違反板規四,加重處分。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過沒幾分鐘 說我經常違規 版4規定)
: (如果我是多PO 很多次 為何我得到第一次處罰)
: (可以麻煩 法官 請版主 給我多PO 的時間點嗎?)
: (如果是我的問題 我認罪 謝謝法官)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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