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catquill 的 信件內容-2

作者: supermars (酸民好會自嗨XD)   2015-10-31 16:05:20
※ [本文轉錄自 supermars 信箱]
作者: 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
標題: Re: 請問一下...為何又被檢舉= =?之前pttlaw就申訴並駁回了
時間: Tue Oct 27 14:11:30 2015
是這樣的...
因為站長他『個人』沒有權限解釋,必須有人提出異議和舉證,他們才會招開會議解釋。
站長也說啦!『法務他們沒有立場去蒐集證據和針對個案舉證』,
所以才說『因為證據的不足予以駁回,待充足時再提起異議』。
我這樣的解釋不知道你有沒有了解?
因為最近的案例就是你的案子...
而這問題最終的問題解釋權是在站方,
就算我今天不提出異議,明天還是有人去提出,
真正的解決方法就是給站方提出『最終的解釋』。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 拿我的權益當作你的測試? 不是這樣的吧!
: 你有疑問可以先問版主,版主無異議就沒問題,
: 而不是捅了對方一刀,看看會不會流血致死...
: 你有問題,有其他地方可以發問...
: 這樣一來一往的申訴又需要將近一個月...
: ※ 引述《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之銘言:
: : 基本上 我只對站方的認定有點疑惑
: : 至於個案的認定,我也沒有立場去做解釋,唯一有立場的還是站方
: : 我只是提出我的見解,然後看看結果如何,
: : 因為如果可以我也想放我自家的粉絲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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