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epravity 信箱]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標題:
時間: Mon Sep 24 15:15:15 2018
1. 今天把私人恩怨帶到 pttlifelaw 的不是我
2. 我認為名譽受損,所以發言捍衛我的名義
如果你們法律人認為被打不能還手,否則就是互毆,雙方都有事
而且不會加重懲罰使作傭者
那就這樣吧
我能理解這樣的思考方式,但我無法接受,除非上法院
3. 我記得曾經寫信請你永久水桶我
所以不用警告我
在你的標準下,我的確無意遵守版規
4. 我早就沒看 pttlifelaw 這個版了
要不是別人跟我說,我根本不知道有這文章
但只要再有人把公開討論區當成毀壞我名譽的地方
我除了司法提告外
一定會在該公開討論區挽回我的名譽
檢舉?假設檢舉有用,你把文章砍了,桶他了
已經看過文章的人,有機會看到我的反駁嗎?
你認為這樣處置對我很公平嗎?
我清楚版主有版主的立場,也不太可能完滿處理(或許也不必要)
所以我樂於當水桶,也要捍衛我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