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站內信騷擾對象不管客體是為板主或為一般使用者可主張拒絕通信之權利。
被騷擾者可向本部檢舉申訴之,合先敘明。
本案中,檢舉人已針對特定個案表示無庸在議,申訴人仍去信,開立罰單並無不妥。
惟,申訴人主張檢舉人為板主,有義務處理板務。
本部立場使用者不管身分為何,皆有權利向對方主張拒絕通信之意,
本站板主皆為無給職之性質,並非寄信板主得回應,
但,使用者皆可循各小組規定向小組長申訴個案,亦可主張自身權利。
另外,檢舉人於回文中檢舉申訴人有提供偽證之行為,
建議檢舉人應了解偽證之構成為何,故該檢舉並不成立。
※ 引述《SkywardSword (天劍)》之銘言:
: 1.申訴人ID:SkywardSword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SeG80qD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經使用者明示拒絕,被檢舉人仍續行寄信,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 第一目之三。
: 4.不服理由︰
: 檢舉人hay955940為海賊板ONE_PIECE板主,
: 因為我認為ONE_PIECE的版主判決錯誤,
: 所以我向hay955940申訴版務(但卻被他檢舉),
: 他所附的信件證據皆為與海賊板務檢舉有關,並非無關。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以下信件為hay955940在violation版貼出的檢舉文:
: 文章代碼(AID): #1Se4XprI (Violation) [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554008179.A.D52.html
: ※ [本文轉錄自 hay955940 信箱]
: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 標題: Re: [通告] 申請複審:SkywardSword
: 時間: Sat Mar 30 17:12:15 2019
: ※ 引述《SkywardSword (天劍)》之銘言:
: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 cabokino hay95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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