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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k9533 (dgh)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汽車大廠召回期限請教?
時間: Tue May 13 22:10:49 2014
板上各位專業前輩好
請教一個問題:
某車廠因製造缺失,故發新聞稿召回車輛更換
小弟買的是2手車,該開始車廠電洽通知可回去更換
由於工作因素,過約半年後開去車廠
但車廠答覆說"超過召回期限",須自費更換 (車子已過保固)
小弟專程去找遍新聞稿與去官網確認
並沒有"召回期限"的相關資訊
因此打回該車廠詢問,
車廠答覆說:有寄信通知
經確認後該信件寄到前車主,因此沒有聯絡上我本人
雖然有車廠紀錄車主是我,也有我的電話,但沒用電話通知,信件又寄錯地址
導致我不知有期限問題,錯過維修期限
目前我請車廠針對"有知會我期限"此一項目作舉證 (車廠無法證明)
請問各位前輩,
召回期限無告知當事人或公告是否有效?
若車廠拒絕維修是否合法?又是觸犯哪條呢??
麻煩請解惑~
感激不敬,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