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A男B女共組家庭,育有兩名年幼的子女(6y/2y),A男為主要收入者,B女家管
A男原本事業有成,在朋友的慫恿以及自己的愚蠢之下
在生意開始賠錢的情況下,
使用投機的方法希望可以錢滾錢結果下場是敗掉將近全部的身家
(譬如融資/賭博→真是很糟糕= =)
還欠下將近1.2百萬的私人債務以及每月近20萬的房貸。
靠著B女娘家接濟以及B女原本的存款,勉強幫A男還掉私人債務。
但每月還是有將近20萬的房貸需要繳交。
B女非常擔心A男想錢想瘋了因而鋌而走險甚至欠下更多債務,想與A男切割
探過幼子的口風,發現他非常需要A男這位老爸,所以不太傾向離婚
故想說服A男簽定財產分開(房子在B女名下)
但A男期間避不見面,完全漠視,甚至不回家,在外面幹嘛也不知道
甚至把預備要繳的保費將近12萬,趁銀行扣款失敗的空窗期,全數領出花光
B女目前獨自負擔子女照育費用,以及房貸支出,呈現每個月被追著跑的情況
還要頭痛A男不知道會不會從哪裡引一把火燒自己就算了還延燒到小孩身上
另,A男有傷害前科,多次家暴。
夫妻情分其實已經不在~如果在沒有外債的情況下其實兩人是可以為了孩子相敬如賓
只是現在A男已經被錢逼急,失去理智,不設防火線太可怕了
其實我也不懂幹嘛不就離一離呢?
但小孩目前正似懂非懂的年紀,B女感覺小孩無法接受離婚帶來的事實
故底限是財產分開(目前僅存的不動產在女方名下)
只求不要有一天讓孩子跟自己被A男帶累
另外補充:A男還算疼小孩,6歲的孩子對他還是有依賴心,2歲得應該是害怕比較多
問題:
1.動產不動產其實皆是A男在生意賺錢時購入的,有辦法強制財產分開嗎?
2.難以舉證A男把身家都敗光是因為賭博/融資
3.真的財產分開後,真能避免不被帶累嗎???
4.還有什麼是我沒考慮到的嗎?
ps.如果可以真心希望A男B女離一離,但有了小孩一切都複雜許多
這齣鬧劇已經延燒多時,A男感覺吃定B女不會離婚,就一直擺爛
(或者B女娘家會提供源源不絕的幫助= =但大家都是小康人家,20萬房貸誰受得了)
深怕擺爛時又有更多債務冒出,非常頭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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