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台鐵上切水果可拒絕警察回派出所偵訊嗎?

作者: cfelix (狗狗)   2014-06-12 17:57:33
事實經過:
這是今天的新聞,新聞的網頁如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736198.shtml
主要內容是有人在台鐵上看見婦人在車上洗手間洗水果刀,
後邊走邊甩乾水果刀。便打110報警火車上有人持刀。
最後警方在廂內找到該位婦人並將她帶回派出所偵訊。
問題:
我想問這個情況下,無任何犯罪事實也無意圖。警察告知要
帶回派出所偵訊,可以拒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18:09:00
很難,高捷在砍下第一刀前,也沒人想過......歐...鄭捷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6-12 19:15:00
火車上的洗手間洗水果刀,別人很難看見吧...-.-那麼小一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2 19:16:00
邊走邊甩水果刀....跟鄭嫌邊走邊甩西瓜刀差不多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6-12 19:17:00
洗完邊走邊甩就有點公共危險的問題在了,火車上走道有多大空間大家應該有個概念,比北捷更小吧?難道說鄭君只是甩甩刀試試手,無意見路過手滑就因誤傷殺了數人?至於說沒有動機,也許吧?但那是相當危險的行為印象裡出名的無犯罪事實及意圖還不是在公共空間甩刀,是在黑暗壅擠閉鎖空間(如放映中電影院),好玩大喊失火,要有人因亂致死,猜猜找到那個鬼吼的會怎麼認定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12 19:37:00
高捷應該在拍戲沒空砍人...XD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12 21:18:00
高捷表示:我演陳新發時都是用槍不砍人的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4-06-12 23:45:00
上次拿計算機的都被帶走了,你覺得呢?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4-06-13 00:17:00
「意圖」是警察當時認定有就有,當然事後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6-13 09:28:00
不帶回偵訊怎知道有無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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