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與樓下鄰居的漏水糾紛

作者: marchand (......)   2014-06-19 03:07:58
事實經過:
小弟家是電梯大樓 近期廚房水槽只要水量太大(例如一盆水倒下)
樓下鄰居就會反應他家廚房會漏水 而且損壞部分裝潢
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
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
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因此鄰居就說修理水管的費用由雙方分攤 可是他家裝潢損壞部分要我全額負擔
問題:
1.如果鄰居改為主張 因為該管線顯然是我家的管線 也只有我家在使用
而要求修水管的費用須由我全額負擔 這樣他站得住腳嗎??
2.該條例沒提到裝潢部分 如果修水管費用是雙方分攤
那他家室內裝潢毀損的部分 有權要求我全額負擔嗎??
還是說 既然修水管是均攤 那麼室內裝潢也該均攤??
3.我是否可以主張 對方應該舉證漏水問題是出於我家的"過失"造成水管破壞
(亦即水管若僅是自然老化漏水 則不算我家的過失)
若對方無法舉證我家過失 則他家裝潢修繕是他家的事 我不需分擔??
感謝各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6-19 03:14:00
3.維護水管是你的責任 會漏水自然是你的過失2.修水管均攤是鄰居佛心
作者: cka   2014-06-19 03:40:00
我家之前也是上下均攤然後 樓上漏水造成我家天花板壞掉 是樓上賠新的天花板沒錯修水管上下均攤只要你跟她講好就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19 06:46:00
常常鑑定出來的結果是但書那段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19 06:46:00
第12條不要只看一半,後半段也是很重要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19 06:47:00
"自然老化漏水"是怠於維修養護的結果 = =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19 06:50:00
實務上會均攤的通常是共用的幹管比較多...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6-20 00:22:00
外牆磁磚是起訴管委會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20 07:07:00
最近那個新聞,該大廈案發時無管委會,所以起訴屋主喔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6-21 02:45:00
1.你付 2.你賠 你要慶幸樓下沒有骨董字畫3.你生病有本事不要用健保看醫生因為你老了 抵抗力變差 為何要由健保付如果你硬要我付 很簡單 我只是讓他不肉就好如果你硬要我付 很簡單 我只是讓他不漏就好由樓下修繕到樓下不漏為止 不限工法 費用樓下付從樓下找漏水點 反向往上大高壓發泡劑神隱兩個禮拜就看看你家還有沒有辦法用水當然合約書沒那麼簡單 會寫到讓你要拿錢給我你要修我都可已拒絕 而且是你同意我這麼做的看看誰狠處理這種鄰居遇到我算你倒楣修漏水的都知道怎麼整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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