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1JfkTsVh ]
作者: coldmusic (慕洛) 看板: rent-exp
標題: [房客] 訂金已付,房東更改口頭契約
時間: Sun Jun 22 22:25:55 2014
朋友們租了一間房子,因為是小大一,所以有點傻傻不懂事
訂金已經付了,有拿到一張手寫訂金收據,有朋友名字、金額、房東資料
不過訂金收5000超級不合理。
雙方談好,兩萬五,六個月,包水電,但房東說下次再簽契約
後來房東也沒給契約,只用LINE傳簡訊說該繳房租了,並給了郵局帳號戶名
朋友因為暑假有一些活動要留在學校,
房東卻說暑假的水電必須另外加,
按照情理來說當初就說好六個月、包水電,
不應該因此另外加水電費,而且契約沒拿到手也很不安心(也無法報稅)。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拿到契約,不用另外付水電,但又怕打草驚蛇,
所以想詢問各位最佳的解決方案。
另外想請問,如果因為房東這樣更改契約(但無法證明)而導致他們要退租,
訂金是否仍無法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