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6/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瘀青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還沒做筆錄 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說有報出險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車禍發生 停紅燈 綠燈時我騎機車直行時一台小貨車右轉導致撞擊
到貨車肚子
六、問題:
撞擊前速度不快 迅速跳車了....
傷口就只有黑青 不知道這個要驗傷嗎
去診所說我瘀青要看醫生會不會很...
另外做民事賠償的部分 除了機車的修理費
因為車禍 沒有車子可以上班 這能求償薪水賠償嗎
可以的話需要準備什麼
還有對面說有跟保險公司報出險 那大概多久保險公司的人會打給我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