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交通費求償

作者: sulachicken   2014-06-23 11:28:36
事情發生在去年7月
我是告訴人對方是被告
肇責完全是在對方身上
刑事判決為對方拘役三個月
現在進行的是民事庭
小弟的問題如下
1.其中有一項為我方請求就醫的交通費
但是當初搭計程車去看醫生時完全沒想到要開收據
因此現在我拿不出收據
(不過我的車被撞到報廢的收據倒是有一張)
試問是否可以用類似URMAP的網站所算出的計程車費作為請款依據
這應該也算是第三方所提供的資料也有一定的可信度
而算出的金額與我本人實際搭乘的花費也差不多
請問是否可行?
2.期間還有拖吊車的收據則是被我搞丟了
拖吊公司是全鋒拖吊公司
我剛剛打去全鋒對方的說法是查的到此筆拖吊紀錄
但是發票或證明必須在拖吊後的三個月內才能補申請
但是我是去年7月拖吊的
我也已經向對方表明是要上法院用的對方則說無法幫忙
請問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請全鋒拖吊公司補證明給我呢
因為他們明明都有資料卻說無法提供
而我本人也是當事人
真的感覺有點無力
最後還請麻煩大家給我意見
車禍案件的訴訟真的很瑣碎也費時
誠如開頭所言我的案件是去年七月發生的
現在也快一年了還沒結束
期間要不停出庭說明出庭說明出庭說明
還要分刑事庭與民事庭
止不過我就是嚥不下對方只保強制險一句我沒錢陪就擺爛的心態
才決定跟他訴訟到底
祝大家行車平安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23 12:06:00
東丟西丟只能說自己要負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3 12:14:00
1.可試看看,2.再付一次錢,單據已經交付,契約已經完成自己迷糊不要牽拖別人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6-23 12:43:00
1.空白的計程車收據取得不難....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6-23 13:22:00
有時候有些事情不要在板上講,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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