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這件事是發生在我妹身上,
一開始是我妹想先搬走,因此有口頭跟她的室友說,她可能八月要搬走。
結果她的室友在這個月突然就決定搬走了。
導致七月的房租我妹要自己付全額房租。
這還不要緊,主要是那室友還聯絡房東想把剩下的押金全拿走。
(因為違約,所以押金只剩一半。)
我妹有去跟室友反應,室友說什麼當初是我妹說要先搬的,所以她才決定要搬
現在她只是拿回屬於她自己的錢 = __ =
當初我妹說要先搬的時候,室友有問押金,我妹因為是自己要先搬,就說押金
沒差,沒想到室友自己突然搶先搬出去。
結果室友現在就開始說什麼我妹當初自己說押金沒差,現在又在那邊討錢很不
要臉。
補充一下,房東的立場是說:希望她們兩個自己先溝通好,他這邊也要等所有
人都搬出去後,清點完才能退押金。
問題:
不知道這之中有沒有牽扯到什麼法律問題呢?
因為妹妹如果喬不好的話,可能會需要訴諸法律,所以想先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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