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免責聲明

作者: ian81131 (人生很多事都是徒勞無功)   2014-07-06 23:32:11
事實經過:
參加活動簽了免責聲明
活動類似運動競賽
有保護措施 安全教學
問題:
如果真的發生問題
如設備沒綁緊 之類的
造成受傷 骨折之類的
主辦單位真的不用負責嗎?
如果真的不用
這樣也太爽了 之前聽到外國跳傘生死狀 不敢相信...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7-06 23:54:00
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但活動本有危險性 合理作法是保險傘打不開就要看事實怎麼認定的 如果是廠商傷沒綁緊或依照規定應該怎麼做 卻沒有照做 還是會被認定重大過失但如果真的是廠商已經善盡義務卻很難避免的問題 這種有危險性的運動 本來就是參與人要冒的風險阿像是跳傘落地要完全不會撞到扭到應該不可能吧有保費收 風險算好 保險公司肯賣保險當然就要肯賠阿通常這些活動 都會要求涵意外險啦當然 另外要看個別活動的性質 跟保險公司有沒有賣囉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07-07 04:26:00
意外險(傷害保險)的保單條款會把不保事項列出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7-07 05:28:00
參加特別的奇怪活動,有些活動本身的合法性在該地區就有問題保險要看保單條款,違法事項正常來說不能保,被除外的東西沒有保真的有些地方的活動,不照管理人員指示,簽下去的東西類似生死狀也有些非常"刺激"的活動,管參加,不管活著離開,游走在法律外,出事時連負責人都找不到...-.-考慮安全性的話,活動到底在做啥,主辦單位的合法性,聲譽,作業安全,保險之類東西要搞清楚...-.-
作者: KapH98 (專家就是全力以赴者)   2014-07-07 08:42:00
關於此部分一般人會將過失損失先請付保險公司唯保險公司會再訴請 代位賠償 至相關單位若刑責部分查證跟原單位有關, 免責聲明是沒有用的..版上很多 自稱律師的人一直要做錯誤發言請慎選...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7-07 09:58:00
樓上被水桶還開分身續推他板事務 視板規如無誤誤一>物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7 12:18:00
可能會加重水桶期間喔
作者: dragon8332 (核四在人間)   2014-07-07 12:20:00
真的是很可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7 12:24:00
如果活動是自由參加且未違背法令,那舉辦方非故意無過失仍致參加者損害,要舉辦方承擔責任不是也怪?參加者也要為自己行為決定承擔點責任,所以參加人也可以額外針對自己需要參加合適保險類型和費用囉。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07 13:00:00
台灣不能經營跳傘 不用擔心這問題國外 嗯 不少地方是享有"真"契約自由的簽名之前請考慮清楚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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