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本版發文,事前也查詢過關於元誠資產管理的相關文章
但是我的部分還有限定繼承的問題,目前查詢都沒有看到相關案例
所以才來版上詢問大家的意見或看法。
事實經過:
因家父生前有積欠銀行的債務,
家父往生(97年)後,關於財產的繼承方式我們辦了限定繼承,
之後幾年一直有接到很多銀行的催繳帳單通知,
因為我們都不清楚他所積欠的債務,當初也辦了限定繼承,
所以也就不予理會,但唯獨澳盛銀行,
在家父往生後六年後竟然寄「遞送法院前通知」到我家,
是由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發的,
最近又寄了掛號信,但因為我們家目前正在改建,
所以沒有簽收到信件,但我在猜應該是存證信函,
之前上法律通識課時有印象存證信函只要不簽收就不會生效,
所以現在也不敢去拿信。
問題:
先附上元誠資產寄發的信件內容
信件內容如下
主旨:
茲因 台端原積欠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帳款,
該債權業已全數轉讓與匯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又該公司業委託本公司催討台端積欠之帳款,
屢次通知皆未獲台端善意回應,
恐有拒絕履行債務及觸犯下列法律之嫌,未免訟累,期盼台端盡速處理:
註:台端如拒不處理,本公司將於蒐證完畢,逕行依情節進行必要處理程序。
內容大約為:
如未接獲到任何通知或尚未繳款,
將以法院排定日期配合法院執行強制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查封物:動產、不動產、薪資。誤會請來電說明
由於先前辦了限定繼承,現在又跑出這筆債務
實在不知如何處理,想請問有相關知識或經驗的版友們
目前應該先做哪些處理,後續該怎麼解決比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