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有人在ptt上賣票 要求台北面交 我跟他說我要買
我跟他說七月中會去
最後 他寄了信
你月中會到臺北是嗎?我想還是面交比較好,怕郵寄有疏漏,被當成詐騙
集團
我沒回覆 因為我前一封的信件已經跟他說我要買而且會去台北面交了
問題:
結果 7月中我寄信給他 手機及連絡方式要面交
他說因為我沒回覆所以把票賣了
我已經跟他說要買了 也會去面交 這樣契約算成立嗎?
因為他嗆說 以為你不要了 我手上有票也不賣給你
這樣告他毀約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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