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祖父過世後有一筆土地均分給我爸和二伯,但當時因為是農地無法分割,
就先登記在我二伯父名下,我爸的持有份大約60坪,另外寫有
1.無償使用同意書
2.可分割後無條件配合過戶及共同負擔過戶衍生費用同意書。
近年地目變更為建地後已經可以分割了,
但二伯父堅稱我爸那份他還可以分一半(30坪),一直都不願意配合過戶,
還放話說要我爸拿錢跟他買...
問題:
1.如果在過戶前二伯父將這60坪的土地變賣,交易是否有效?
2.這樣的問題是否要走民事訴訟解決呢?衍生的訴訟費用可否一併請他(二伯父)負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