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地方政府宣佈停班停課的依據是?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4 14:30:11
※ 引述《Schmidt ()》之銘言:
: 問題:
: 以前放颱風假時, 地方政府依照行政命令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 宣佈停班停課, 想請教的是, 這次高雄氣爆事件或是之前其它非天然災害造成的
: 影響而導至地方政府宣佈停班停課是依照那個命令或是法條?
我覺得還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因為在該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天然災害,指下列因素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
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者:
一、風災。
二、水災。
三、震災。
四、土石流災害。
五、其他天然災害。
姑且不論這次氣爆是天災或是人禍,但的確致交通不便水電困難的情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04 14:49:00
也可能只是民氣 沒人敢站出來說三道四 就不會有人究查XD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這法不也就這樣來的人禍多來幾次 可能天然兩個字就拿掉了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4 16:26:00
天然=非人為故意或蓄意 ,以本案來講,有人為故意嘛?? ^_^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4 17:51:00
所以檢察官介入調查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4 17:53:00
樓上搞錯了吧....那叫 "過失"殺人是故意, 過失致死是過失....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4 19:34:00
寫天災人禍太直白,人家經不起打臉啦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08-04 23:30:00
以字義解釋來說似乎 天然=非人為故意或蓄意 不太對吧?而且法條的列舉定義都是自然界的因素 跟人為故意過失無關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