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8/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我 身上多處擦傷 背部撞傷
當下有叫救護車送往醫院
對方 沒有受傷 直接開走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 機車有移動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有 對方不知道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今天行駛新莊新泰路 右轉明志路 再明志路107巷口附近 附近有一間陽信銀行
我為直行車前進 巷口突然一輛汽車 右轉出來 我為了閃避 加上下雨 煞車不及 造成摔車
身上多處擦傷 背部撞傷 當下沒辦法 去注意右轉車輛車牌 因為我當下痛到在原地
大概2分鐘 我才有辦法把頭抬起來 此時 車輛早已不見
六、問題:
請問一下 對方車輛有無肇責?(不禮讓直行車先行?) 有肇逃嫌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