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A高齡近90 配偶已歿 有記憶力退化症狀
生活起居由B和C兩個兒子照顧
B常因生活上問題和A起口角
A多年前曾因血壓問題昏倒就醫住院
因此近幾年 發現A有暈眩症狀即將他送醫住院
某日 A出現暈眩無法表達言語馬上被送醫住院
B在沒跟C討論下 在住院第一天於放棄急救同意書簽名同意
隔日A睜眼恢復意識 數日間病情逐漸恢復 但仍無法表達言語
某日 病情急遽惡化
醫院急電B和C到場確認:不立即急救病人有可能猝死 急救後昏迷不醒可能性很低 再次確
認是否遵照家屬意願放棄急救?
C回答:「我要施行急救,A沒有說過要放棄急救,B的放棄急救同意書也沒和我討論,同
意書無效」
B回答:「我要放棄急救,同意書有人簽名就算有效」
爭執過程中 A死亡
問題:
1. C提起告訴控告B和醫師XX罪名等等(例如殺人罪、醫療法),是否有起訴成立可能性?
2. 爭執過程中,A尚未死亡,醫師遵照C指示施行急救,並在病歷上註明併C簽名同意,A
經急救後於隔日即睜眼恢復意識,但日後無法言語表達,僅能肢體勉強表達,B提起告訴
控告C和醫師XX罪名等等(例如偽造文書、安寧緩和條例),是否有起訴成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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